这些土地,大部分被朝廷收为国有,少部分则被没有离开的地方大族圈占,直接标示为自家土地。
有的人拿不出土地凭证依然被收归国有,有的人贿赂官员胥吏,补充了土地凭证,还有的人直接就伪造了土地凭证。
但还有大部分土地被朝廷和地方衙门收在了手里。
然后朝廷开始收拢流民,凡是流亡到当地的人,一般不会再遣回乡,直接收在当地,朝廷分田分地,还提供良种,赊借农具,组织役丁为他们修建房屋等……
这就分去了一批地,剩下的则是每年成丁的人口分田地,余下的依旧还在地方衙门手中。
这些田地,有的在被耕种,都是衙门判决的犯人,以及雇佣的短工和长工在种,但更多的是荒废在那里。
当今登基后不久,朝廷为了不让土地过于荒废曾经出过一个政策,已经分过田地又失地的百姓,以及流民可以开垦荒地,耕种三年以上即可作为他的永业田……
也能拿出钱粮与朝廷购买土地,但购土者个人名下的永业田不得多于二十亩。
也就是说,只有永业田不足二十亩的良民才能和地方衙门购买土地。
京城和雍州的土地都被买卖得差不多了,尤其是公中的土地,不仅要分给新成丁的良民,还要用作朝廷的职田。
再往外,也就商州、凤州和岐州一带的土地还多。
郑家和河间郡王买地,是先拿着他们手下大量佃农的名字从岐州刺史府中买得大量土地,再由佃农过到他们个人的名下,基本就转一道手的功夫。
而李尚书是等过去一段时间后再转卖给户部,由此达成了最终成就。
郑家却是转了一遍手后就在岐州掌握了大片土地。
而和郑家这样操作的人不少。
而这只是其中一个问题而已,还有一个大问题是,郑家入手这些田地的价钱是当初户部和岐州刺史府咨询时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就连河间郡王李贡,他买的八顷地所花费的钱都比郑家买十顷地的钱要多一些。
当然,岐州刺史也有理由,而朝廷的确给予了他这个权利,有罪无罪的,除非能抓到他从郑家受利的证据。
但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的人查了许久也没查到证据,郑家和河间郡王买地的钱的确都进了刺史府的公库,并没有被截留。
当初河间郡王派去买地的管事直接用河间郡王的帖子以权压人,也没给人贿赂,所以岐州刺史很理直气壮的表示,他都没问河间郡王要贿赂,又怎么会和郑家要贿赂呢?
他是清白的呀!
白善和满宝道:“陛下气得不轻,让我草拟诏书召岐州刺史进京,现在人已经出京了,过不了几日就能见到这位岐州刺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