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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可可怀孕第282天:

“夏洛克,究竟是什么样的毅力让你能坚持连续十天都呆在房间里不出去?你这样我很害怕。”洛可可的肚子已经不允许她把山姆抱在怀里了,只能卧挨在她身边。

夏洛克瞄了一眼洛可可的肚子:“你是说邮箱里那些无聊的案子吗?那种看一眼就知道答案的小学算术我出去简直是浪费时间。”

哦,你以为洛可可不知道收件箱近期的邮件全是未读状态吗?

夏洛克压根就不打算看吧。

——

詹妮弗·福尔摩斯是和一群小狗崽一起长大的,谁都不知道在洛可可怀孕期间,自己溜自己的山姆是怎么拐带回一只雌性柴犬并合理发生关系生下了一群小狗的。

孩子出生后,他们搬离了221B,哈德森太太为此还难过了好一阵。

据洛可可自己来说,生下詹妮弗是一种解放,孩子才四十天,她就已经带上孩子跟着夏洛克去破案了。

过去雷斯垂德警探请来夏洛克帮忙必须忍受这两个人一起到场的虐狗场景,现在更糟糕了,可谓,拖家带口。

詹妮弗继承了爸爸的瞳色,妈妈的面容,从小是个美丽活泼的小天使。

被冠上福尔摩斯这个姓氏的孩子似乎注定从小与众不同。当洛可可问自己的女儿你为什么不和隔壁街区的同龄女孩们一起玩游戏时,她给出的答案竟然是“太无趣,太低级”。

“那詹妮弗,你告诉我,你想和谁玩?”

“妈咪,我想再买些书,还有,我想学乐器。”

这个时候,詹妮弗只有五岁。

洛可可的想法当时只有一个:老司机夏洛克你快带带你的女儿,没有执照的她带不动!

六岁时,詹妮弗已经能一天内读完一本专业书籍了,并流畅地钢琴演奏《喀秋莎》了。

有一天,詹妮弗跑到洛可可床跟前,很认真的问她:“妈咪,我好像和别人不一样。”

“当然,你瞧瞧你爸爸就知道了,你的天赋绝大部分遗传自他。”洛可可微笑着给詹妮弗腾了点位置让她坐在她床边,从很小的时候,夏洛克就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让詹妮弗接受一个人睡在自己的房间。洛可可自然吐槽了他和自己的女儿争宠的行为不能再幼稚。

詹妮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爸爸也能看见吗?”

洛可可理了理詹妮弗的头发:“看见什么?”

詹妮弗:“气泡呀,就是每个人头顶都会有的气泡。”

作者有话要说:

请叫我 标题党XD

河蟹太厉害了我真的没有办法“开车”,你们脑补一下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