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她现在还在哪里happy呢。]
[真过分,等她再来了我会弄死她!!]
Archer随手发上去一句[东云在我的世界。]之后,很愉悦的与大家一起商讨了该怎么恶整东云之后,愉悦的继续喝红酒。
他喜欢这个群,因为里面的人都非常有趣,很多事情大家臭味相投,彼此二逼的半斤八两渣的不分轩轾,虽然大多数时候讨论的东西都要被群宠,不对,群主跳脚反驳,但是那也是自己人的乐趣……这和别人也没有关系嘛。
那样的生活Archer觉得很有趣,即使在英灵座里也不会觉得无所是事。并不刻意去询问他所参加的圣杯战争的事情,也不刻意回避。
那些令东云感动的痛哭流涕的故事,于他来说只是漫长生命中一个小小的波澜,并不能进入他的心中,不论故事里他是该发生什么这都与他无关,Archer既无意于改变也不在乎遵守,只要能给他乐趣,无论什么都是一样的。
这才是王的逻辑。
作者有话要说:
没看过fate?个人推荐你去看看,如果还是不想看……那就别看了,我边写便给你们科普。
今天科普一下金闪闪。
Archer,职业是弓之骑士,原名吉尔伽美什,性格二逼,喜欢穿金光闪闪的衣服,所以又叫金闪闪,金皮卡,AU王。
技能最具有特色的是王之财宝,又称旺财,但是能力很贱,喜欢用排山倒海的攻势让对方无法近身。
总结一下就是高帅富。
17、猫狗故事
由于昨晚Archer回来的时候速度太快,已经全面超过了东云百米跑的速度,所以第二天……宝具东云发烧了。
……恩,宝具发烧嘛,这不正常吗?这很正常,Archer大王的宝具发生什么事情都是正常的。
凌晨的时候Archer发现东云体温升高了,他过了好一会才联系到生病上,又花了好一会想现代社会到底该怎么看病。
这并不是Archer天然呆,而是他到底是5000年前的王了,即使在被圣杯召唤到了现代,接受了圣杯灌输的‘必要’的现代信息,要灵活运用还是要一点时间的。
况且Archer最先掌握的知识当然是吃喝玩乐,生病这种和英灵一毛钱关系没有的知识他压根就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