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的身影停了一瞬,在他说完后不作任何反应径直离开,走得极其潇洒,没有一丝犹豫。
那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纪从霖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半晌,他下意识看了眼前方的拐角,陡然出声:
“你出来吧。”
简清一愣,完全不知道他是何时发现了自己。她咬了咬牙,迈开步伐,从阴影踏入了阳光之下。
看到是她,纪从霖充满倦色的脸上划过一丝波澜。四目相对,无言的悲哀在两人之间肆意弥漫。
他擅长起诉辩论,却不擅长吵架。方才那一番争辩已经耗尽了他的能力,但可笑的是,仍然起不到一点作用。
“对不起。”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可怜之人,被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法律法规桎梏束缚,却无能为力。
追求正义大半生,不是没有碰到过阻碍,只是从来没有一刻,比现在更加无所适从。那些被人推崇的正义以及使命感,在利益与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经历这一遭,纪从霖恍然明白,一个人的努力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可即便如此,他也无法随波逐流。
思及此,他望向法庭所在的方向,忠告:
“你记住——”
“虽不能力挽狂澜,也绝不同流合污。”
这是他最后的骄傲。
……
那一场庭审,是简清第一次直观地感受法庭的肃穆与残忍。梁崇正站在公诉人的角度不断抨击被告一方的行为,说得义不容辞,坦坦荡荡。
“我没有杀人!”
沈君兰一句发自内心的反抗,被他云淡风轻地倒打一靶:“被告到现在都毫无悔改之意。”
简清漠然地看着法庭上的每一个人,包括坐在旁听席最前方掩面而泣的被害人家属。
其实就和梁崇正说的一样,那些被害人家属以及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公众根本不在乎凶手是谁。
他们只是陷于极大的悲痛和恐惧之中,迫切地想要找到一个对象发泄心中的负面情绪,终结时时活在胆战心惊下的害怕,仅此而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沈君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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