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哥也和安妮鬼混去了,留下咱们两个单身汉,真是没劲啊!”小帅弹了一段和铉。
“没劲还不她妈的赶快练鼓,我新歌的节奏你再跟不上我就拿□□把你俩炸的血肉模糊,渣儿都不剩。”YoYo穿着花里胡哨的黑色T恤和一条跨裆裤,还有一双重金属十足的铆钉靴推门进来了。
“YoYo,哈哈,那正是小爷我期待的死法,你终于舍得出门了,来跟哥拥抱一个。”小胖跳起来要给她个大拥抱。
YoYo迅速的把满是锥子像个刺猬一样的包包抡过去,小胖吓得赶忙刹住了车。“人与人相处最舒适的距离是一米啊,给我滚远点。”
“擦,人与人相处最舒适的距离绝对是负的,你说是不小帅?”小胖抱着手大言不惭的说。
“别问我,我还是个孩子!”
YoYo和小帅一个眼神对视,“你大爷的!”瞬间都扑上去狂扁小胖一顿,小胖捂着头满屋子乱跑。
YoYo认识乐队其他三个人是在她当酒吧服务员的时候。那时候YoYo才十六岁,一个人含着泪从S市的火车站随便跳上了一辆火车,火车漫无目的的开着,YoYo呆呆的看着窗外飘然远去的风景,心里茫然没有方向。火车开到B市就停了,YoYo拿着包下了车。B市是中国北方最大的城市,YoYo看着火车站上B市的名字,这么大的城市,终归总是会有自己的容身之地吧。
YoYo刚到B市,举目无亲,又没有成年,找工作时四处碰壁。B市的酒吧街是很有名的,曾经是中国地下摇滚乐的发源地,各种著名的摇滚乐队都曾在这里萌芽。YoYo某一天在街上垂头丧气的走着,正好听到酒吧里传来的气势磅礴的排练声,YoYo曾经是个穿着公主裙弹钢琴的少女,这是她第一次接触摇滚乐。她当场就愣了,抱着包包蹲在酒吧墙角听了一整个下午,她心底的郁闷,沮丧,伤心,迷茫和所有的负能量都被那震彻云霄的音乐消解着。这才是摇滚,这才是音乐。于是,当天,她回去剪破了牛仔裤,在衣服上坠了链子和铆钉,把一头长发编成小脏辫,脸上画上朋克妆去酒吧应聘了。
也许是缘分使然,YoYo的装扮很对酒吧经理的路子,酒吧经理没有问她要身份证,就招了她当了一名小服务员。YoYo正式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有摇滚乐的生活。
那家酒吧就是后来的荒岛酒吧,那时候,荒岛还不像现在这么火,而且名字也不叫荒岛,当时的名字起得十分骚气,叫“夜色撩人”。小胖,小帅和右哥,还有当时他们的主唱夜色是夜色酒吧每天的驻唱乐队。
YoYo是酒吧经理给她起的名字,说是为了配合酒吧气氛,她原来的名字太文艺了。YoYo的穿衣风格也是那时候留下的,她穿破洞牛仔,铆钉T恤,每天把小脸涂得谁也不认识,这样的装束反倒给了她安全感,一个16岁的少女,想在这纷乱的城市立足,实在不容易。夜色酒吧在B市酒吧街的尽头,地理位置不好。当时他们夜色乐队也只是翻唱翻唱别人的歌曲,由于主唱夜色长相还行,在酒吧街勉强还能吃的开。事实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就之后,长相帅气夜色就被另一家酒吧挖了过去,小胖,右哥和小帅对于夜色的出走一无所知,后来知道的时候夜色已经穿着白衬衫坐在高脚凳上弹着吉他唱民谣了,他们集体认为这是对摇滚乐的背叛,三个人冲到那个酒吧把夜色暴打一顿。
夜色乐队没有了主唱。但是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夜色带走了来酒吧听音乐的大部分听众。酒吧经理委婉的向他们提了经营业绩的问题,于是,右哥,小帅和小胖三个人连番分别出任主唱的位置,使出浑身解数,结果可想而知,连本来来喝酒的小鸭三两只也没了,酒店经理当即给了他们最后通牒。
“唱不了就给老子滚蛋!”</div><div id=lineCorrect></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