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book_con fix id=text>
万幸这尴尬没有持续太久,珍本图书馆就到了。此时刘秀的衣服里已经存了十颗酒香石,二十几颗雪花石了。虽说价值不如黛金米石高,这些石头也够换个一千多软妹币了,何况回程路上还能再挖一些。
进了珍本图书馆,陈叔宝就和朱佑樘一样,被馆内天花板上的巨幅画作吸引,也顾不得扒着刘秀闻酒香了。刘秀趁机赶紧脱身,又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半仙荒原矿物志》所在之处。
而且珍本图书馆似乎还有屏蔽气味的神奇功效,刘秀自己都闻不到自己身上浓郁的酒香了。他原以为是自己“久在鲍鱼之肆”的缘故,可朱佑樘不情不愿地在他身上努力嗅了嗅,也证实了这一点。
这是刘秀第三次翻看这部竹简书了,虽然他不懂什么艾宾浩斯记忆曲线,但每一次重读都能加深印象。虽然珍本图书馆禁止现场抄写馆藏内容,但等回到公寓后依靠记忆重现自己读过的东西,仙宫可是不禁止的。刘秀自己已经写下了十几种矿藏的详细资料,但回去之后怎么也记不全。
所以,在朱佑樘寻找历朝历代法律条令之前,刘秀还特地拉上了他和自己一起看了一会儿《半仙荒原矿物志》,毕竟朱佑樘的记忆力比自己好上不少。
武则天继续循着自己的兴趣,时而在文学区徜徉,时而来到古代工匠笔记心得区学习,还上到高楼层观赏书画作品。
而陈叔宝闻不到酒香,便丢失了刘秀的踪迹。环顾一圈,也找不到躲在二楼一个角落里努力背书的刘秀,陈叔宝悻悻然地四处踱步,却忽然被一楼书架上一本明朝的小说吸引了注意。
这本小说从标题看来,就大体能推断出是什么内容了,这也是陈叔宝被吸引过来的原因。翻开内容第一页,便是搬到今天的“阿晋文学城”,改个十遍都没法过审,甚至会被直接锁章的内容。
饶是前世在万千花丛中过的陈叔宝,读了这本书也脸红心跳,大受震撼。
“我的天,还能这么玩……”
“这段描写和比喻真是巧妙,平常人根本想不到,但一去想又十分切合……”
合上书页,陈叔宝意犹未尽,又连忙在书架上翻找起来,想寻找几本题材近似的小说。
只可惜,仙宫的珍本图书馆都是按照作者姓氏笔画把书排序的,也没有“你可能喜欢看”这种个性化推荐功能,弄得陈叔宝连着翻了好几本都找不到想找的小说,内心焦躁不已。
更别提,古代也有少量可恶的“标题党”了。明明标题和简介写得都让人耳热心跳,翻开简介和第一章,设定背景也分明是在闺阁之中,可写着写着,就成了勉励士子用功读书的说教型小说。
要是陈叔宝在公寓里住得更长一些,说不定他会从谭楚楚那儿学到一个词:文案诈骗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