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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弄的?”聂云汉没往他手里看,皱着眉问。

“自己掐的呀!”

方才卓应闲也觉得,段展眉应该能看出他与聂云汉都是习武之人,若是床尾站了个大活人还毫无察觉,着实有点假。

因此他打定主意要露个面,身上若有些印记也好叫对方相信。

就在聂云汉假装亲吻他的时候,他便忙活着掐自己的脖颈和锁骨。

“你傻不傻?”聂云汉叹气,“没印子又能怎样?他要是不信,怎样都不会相信的。”

“哎呀,别管这个了。”卓应闲兴致勃勃将手里的东西杵到聂云汉眼前,“看我做得好不好!”

男子所用的发簪本就简单,卓应闲将那檀香木条削好,用刻刀在一端雕了些花纹,然后再细细打磨了几日,便已成形。

练舞纵然辛苦,但是做发簪的时候惦记着那个人,倒也满心欢喜,一点也不觉得累。

“多用些时日,发簪包了浆,便会更加油亮好看。花纹是芍药纹,苗哥给我找的绣样,我照着雕的,但就那么几道纹路,可能也看不太出来。檀香木能安神,希望你能睡得安稳些。”他得意地问,“喜不喜欢?”

知道那人喜欢芍药,便雕了芍药。

而且前日正好听到有人在念《诗三百》,不知道哪一首,里面有一句“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倒是恰好合了自己的心境。

聂云汉握着发簪,一股情绪堵在喉头,令他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什么才好,看着对方满心欢喜地一脸“快称赞我”的神情,弯了弯眼,点头道:“喜欢。”

卓应闲果然立刻开心了起来,收到了礼物,又送出了礼物,至少说明彼此之间相互惦念,方才的颓丧一扫而空。

他不想撩拨聂云汉了,免得对方难捱,自己也不好受,于是便撩开了床帐:“出去说话吧,别闷得难受。”

聂云汉捧着珍宝一般呆坐着,看着手心里那根木簪,心里五味杂陈。

自从父母过世之后,他虽得义父照拂,但也清楚自己是寄人篱下,别人对自己再好,那都是出于情分,不能视作理所当然。

他要懂得感恩,还要学着变强大,不再叫别人照顾自己,而是处处照顾别人。

在义父家的时候,他就照顾义弟平野,到了行伍之中,他便照顾同袍。不管身边人比他大还是小,他都一视同仁,出于本能般地看顾所有人。

就像雏鹰张开自己尚未丰满的羽翼,用尽全力也要将身边人罩在翅膀下。

他年纪轻轻可以做到赤蚺副领队,并非借着关山的裙带关系,除了他本人单兵技能超强之外,也因为平素威望甚高,同袍都服他。

只是惯于照顾别人的人,就总会被人认为是无坚不摧的,大家只会在有事的时候想到去找他,而没人去想他是否也需要别人的陪伴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