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得了。”暗道自己怎么就不长眼地偏挑了邺城来中转,谈风月将衣服布包往房中一扔,拽过了这话多的阴魂,“这就看去。”
邺城既不兴旺,也不富贵,只是一座再普通平凡不过的小城,街头商铺甚少,巷尾闲人较多,或在下棋,或在择菜,还算有几分市井烟火气。
沿路慢行而过,谈风月心觉这事无甚趣味可言,充其量只能称得上是件逸闻,因而脚步缓缓,秦念久却端是兴致勃勃的,直直将他往城北领,口中念道:“北邺城郊……北邺城郊……”
谈风月听他念着,忍不住道:“位于城北的屋舍又不仅那姓余的一家,你要怎么知道是哪间?”
总不能挨家问过去吧,那多扰人。
“这还不容易?”秦念久摆了摆手,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那余家相公整日烧纸,烧纸总该会有焦味吧,循着这焦味去寻不就行了。”
“哦——”谈风月微微扬起了嘴角,偏头看他,拖着长声道:“不愧是天尊,鼻子就是好用——”
听出了他话中的揶揄之意,秦念久先声夺人地反手一捏他的鼻尖,“你才是狗鼻子!”
谈风月对他的亲近十分受用,无言轻笑几声,反惹得秦念久自己一阵羞恼,讪讪收回了手。
闹归闹,他说的话确实在理。方才走至城北,便已嗅见了几丝纸页燃烧的焦糊气味,循着这味道一路前行,都无需细找,便看见了一座不大的小院。
想来这家女主人已死,男主人又成日醉心于烧纸,小院该是疏荒得狠了,待稍走近了一瞧,果然如此。
如秦念久所说的一般,那余家相公应正在烧纸,有焦糊味随黑烟自屋后飘来。糊味飘散中,眼前所见的是一间朴素的瓦屋,墙皮已被火烟熏得发黄发脆了,脱落下不少,斑驳地露出块块红砖,歪杂野草更是疯长至了窗下,纸糊的窗页上又破了不少大洞,透窗可见内里摆设杂乱蒙尘,真可谓是一副内外荒萧之景。
望见此景,秦念久不禁又是一叹,“你瞧,他娘子一死,他都无心过活了。”
……真不知这事究竟与这阴魂何干,竟能惹得他感动如此。谈风月稍嫌不解地偏头看了他一眼。
从他眼中读见了明摆的“多事”二字,秦念久轻啧一声,瞪了回去,“见人家情深意重,我心有戚戚。怎么,不许?”
心道分明是见人家有人烧纸,觉着眼红吧,谈风月摇头否认,“哪敢。”
这老祖一贯心性凉薄的,秦念久才不指望他能理解这份人间真情,小声将心中暗诽说了出来,“……别人一往情深,哪像你这般情意淡薄——”
明明是在说他人之事,怎么又骂到他身上来了?谈风月轻轻一挑眉,没出言驳他,只风凉道:“不想天尊居然如此通情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