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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领巾的打法,秦洲现在完全无心学习,他一直盯着周慕垂下来的睫毛,看着那一扇浓密的睫毛扇呀扇的,好像一支蝶翼扇上他心尖上,转眼就能引发一场风暴。

周慕把领巾打好,踮起脚尖,给秦洲整好衣领,扳住他的肩膀,让他转个身看镜子,“怎么样?学会了吗?”

秦洲摇摇头,他根本没学。

“那你自己试一下,看看到哪里不会了?”周慕两下把领巾解开,示意秦洲自己来一次。

秦洲一通操作,领巾被搞成一坨塞在领口处,毫无任何美感可言。

周慕叹了一口气,“再来一遍。”

丝质的领巾,被他展平,灵巧的手指不知道怎么转动的,就打出一个漂亮的结,“现在学会了吗?”

笑死,秦洲根本没看,他只顾着看周慕那双漂亮的手了。

手指的形状是他最喜欢的,修长但没有突出的指节,看上去很圆润,一定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他觉得那手指上太空了,似乎点缀一枚指环会更加好看。

拒绝学习的秦洲干脆耍赖,箍住周慕的腰,拉进怀里,笑的坏坏的跟周慕撒娇,“不想学,好难,要不你今晚睡在这里吧,明早帮我打好再走。”

周慕能怎么办呢,他只能答应,不解气的在秦洲挺翘的臀部上拍了一下,然后就把他赶去继续试衣服。

这次除了衬衫和裤子,周慕还准备了马甲和大衣。

裤子是铅灰色竖条纹的烟管裤,高腰,裤脚收的很利落,搭配短靴又飒又帅气。

笔挺的深蓝色粗呢大衣,长度到小腿的腿腹,秦洲实在太适合穿长款大衣了,他本人的气势很盛,不仅不会被大衣压制住,反而显得整个人更加英挺。

焦糖南瓜色的马甲是整身衣服唯一的亮色,腰收的很紧,非常挑剔身材,秦洲的腰臀比本来就很好,这么一穿更加完美了。

周慕在后面看的眼热,上去抱了抱他说:“虽然没成为第一对,但我们一定是最帅的一对。”

第二天早上,周慕帮秦洲带好裹颈丝巾就趁着摄像机还没开溜回了自己房间。

他暗戳戳给自己也准备一身衣服,单看没什么,但只要和秦洲站在一起,一看就是情侣装。

同款的长裤和衬衣,但是衬衣他选了翻领的款式,面料也更柔软,他没有带裹颈丝巾,准备了一个小小的焦糖色和南瓜色格纹的领结。

马甲选了较浅的灰蓝色,而外套,因为身高比较矮,他给自己做了秦洲马甲同款的焦糖南瓜色短大衣。

等摄像机打开之后,两人还得被迫在摄像机面前表演今天的初次见面。

好在秦洲是真的愣住了,他一直知道周慕喜欢打扮自己,但没想到这次周慕居然准备了情侣装,虽然款式和配色都有区别,但般配的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