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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来的旅馆就不错,长期租下来一间。”切尔西道,“省事。”

“谁去旅馆是为了吃饭的?”哈伊尔不赞同。

“位置太隐蔽,不适合。”黑斯廷斯也反驳。

“需要一个有两扇门的房间,可以通向不同的地点。”雷思尼提出新的要求。

“租一间最好。”艾德里安道,“如果只是作为一个通道的话,其实多小都可以。”

“地理位置是关键,不能太偏僻,但是好的地段不是太贵就是太抢手。”

旅店饭馆在人流量上有些吃亏,不在十字路口,也不在中城,造成中内城人对它存在偏见,比较难接受那里的食物。甚至到现在城市另一边的居民可能都不知道这家饭馆的存在。

都是宣传太少吃的亏,里谢尔不由把目光投向切尔西,当初梦中广告还是狠狠地涨了一波顾客的。

只不过之后没让他们接着做梦,许多人醒来之后就记不清到底梦了什么东西。

切尔西给出的回答是凉飕飕地剜了一眼,又无奈地叹气,几不可查地点头。

里谢尔笑了。

两个年轻小伙和刚才那个妇人端着菜出来,空荡的桌子顿时摆满,冒着蒸腾的热气。

妇人给他们每人发一个木盘,配上一只叉子和勺子,旁边准备了一盆水给他们用手抓完吃的之后洗手。

里谢尔道了谢,拿起放在肉食旁边的大刀开始给大家分肉。

烤小山羊肉色泽金黄面上撒了一层稀疏的香料碎,闻起来应该是迷迭香的叶子,有股清新的茶香,又似他们庭院里松树散发出来的香味,略微带苦。

“闻起来很不错的样子。”里谢尔给艾德里安盘子里放了一块肉,哄声道,“没吃到我做的饭就这么不开心,你尝尝看,看起来应该很好吃。”

艾德里安勉强尝了一口,还是记忆中的味道,基本没变化。他怏怏地放下叉子,手撑着头看身旁的人吃。

里谢尔撕下一口肉,放进嘴里,山羊肉比家禽类更有弹性,有嚼头,皮质烤得酥脆,迷迭香味道浓郁,上面淋的红色酱汁带有肉桂和丁香的味道,口感略带酸甜。

而且,应该因为选取的是小羊的原因,山羊肉尝起来几乎没有腥味,仔细尝才能尝出那股味道。

“好吃。”里谢尔又撕下一块肉,叉了两勺蔬菜杂烩到自己盘子里。

蔬菜也不错,洋葱和蒜末调味,还有橄榄油的清香,杂烩是绿叶青菜和香菇甘蓝之类的蔬菜,切成了碎丁,里谢尔不太认得出来是哪几种。

不过,每样都烹饪得恰当其时,应该是分开煮完了之后合在一起煮,不会过分生或者过分糜烂。

里谢尔对于这些独特的口感很新奇,奶油香菇浓汤乍看是一种黄色糊糊,尝到嘴里有香菇的鲜美和奶油的浓郁口感。

虽然不太喜欢这种类型的汤,但味道其实不错,他忍不住多舀了几口。

油封鸭腿就比较油腻普通了,和自由之城中城的烤鸭腿差不多。他吃了几口就被腻得吃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