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以为这些菜名这么奇怪,没几个人愿意尝试呢。
“嗯,他们看起来很享受。”切尔西面色淡淡地把菜刀召唤回来,在手中变成一把毛绒绒的羽毛扇。
第16章
“听说了吗?德里雪斯巷有一家非常好吃的饭馆。”
“这个我知道,旅店饭馆。”
“咦,咱们吃的是同一家吗?卖雪白丸子的那一家,没错吧?”
“对啊对啊,还有花馍和千层饼——这些名字还是头一回听说。”
“但我去的那家叫驴店饭馆。”
“嗯?”两个人走到饭馆门口,左右望了望。
“我吃的是这家。”
两人异口同声道,指的方向却是截然相反。
“这家更好吃。”一人指着旅店饭馆。
“那家东西太贵了,这家虽然味道差了点,但是便宜。而且,”另外一人道,“那家店的老板指明了要用叫做‘筷子’的东西,就算看在摩拉丁之神的面子上,我的手也没有那么灵巧。”
“瞧,信仰摩拉丁之神的矮人进去了。”一人笑道,“估计也就只有心灵手巧的矮人会用的来那东西。”
他想了想,觉得每次吃东西还要用筷子,实在是不方便。在好友的劝说下,他还是选择了对面的“驴店饭馆”。
里谢尔最近有点苦恼。
饭馆生意是很火爆的,很多人自从第一次吃了这里的美食之后再也吃不下其他饭菜了。
但是,只要看到对面比这里更长的排队队伍,他就觉得窝火。
做的饭菜学他的就算了,毕竟街上陆陆续续也有出现他之前做过的菜色,不只是他这一家。
但是,对面新开的饭馆,名字学他的,装修学他的,价格专门往他报的价格上稍微低两三个铜板,明显是在跟他抢生意。
天天看那两只绿皮地精在欢快地蹦跶,他心里的气就蹭蹭往外冒。
附近街区的居民平常吃的都是炖菜,条件稍微好点的还有炖豆子煎香肠,配干面包,这种菜一吃就是一辈子。
突然有了这种美食,当然不会去细分其中的味道,只看到对面价格更便宜,还不用筷子,贴心地准备叉子给他们用,该选哪个谁心里都清楚。
天知道他们做的所谓面条一根还没有小指长,又粗又硬,用勺子就能吃了。
“这有什么,我和雅各布把对面的饭馆砸了就可以了。”听到里谢尔唉声叹气,艾德里安扯扯领口,边说边往外走,“雅各布,干活了。”
“干活有饭吃。”雅各布欢喜地跟在他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