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正则对这院子满意的不能在满意,就是不知道这么多零碎的活,阿英到底是起的有多早。
现在是九月初距离上麓山书院还有十天,他得琢磨琢磨上哪弄上二两银子,一两自己交给书院,剩下的一两则给小夫郎留作家用。
他把整个季宅从里到外逛了个遍,这家里值钱的东西倒是不少,上好的砚台,墙上的名画,随便拿出去一个都能卖点钱。
这些名贵的东西,想来都是他那个原主那个胆小爹的,就这么轻易拿出来卖好像不太好。
在原来的世界里,季正则是妥妥的一流学府毕业,本来就是学霸要去考科举,想来难度应该是没有那么大。
季正则信心满满的想。
在挽起袖子在纸上落字后,季正则拿出来原主的字体和自己对比,他的较之科举用的馆阁体还是略微的粗狂一些。
要想在古代好好生存下去,那就得有过硬的本事,要么会种田打猎,要么会一门养活自己的手艺。
以上这几样季正则全都不会,他能依仗的就是自己二十多年的读书经验,和过人的记忆力。
要是会画画就好了,他喃喃地道。会画画还能在城里摆个摊子,说不准还能挣点钱。
毛笔字会写,却不迎合这个时代,还真是鸡肋。
农忙时节村里的道上看不见几个人,农家的饭食也都是两顿,季正则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半天,眼见着日上中天,笃笃的敲门声响起:阿正哥。
阿英惦记他大病初愈,算计着时间把早上剩下的鸡汤里又下了面条,碗底垫了布巾推到了季正则面前:阿正哥,怕你饿着煮了些面,还有些烫你尝尝。
黄澄澄的鸡汤面上面还铺了一个鸡蛋,季正则本来没饿,却被这鸡汤勾的口舌生津,当即就坐下开吃,面条吃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你的面呢。
我在灶房吃过了,阿英道。
吃过了?这么热乎的面条,吃过了应该嘴唇红润才是,季正则盯着那两瓣淡色的唇仔细的瞧。
阿英,被这直白的目光弄的迅速红了耳根,他不由得退后半步道:怎么了,阿正哥,是面不好吃吗?
不是,季正则把拿着筷子的手递到小哥儿面前,我吃不完这么多,剩下的你吃。
我我吃过了啊,阿英摆手拒绝。
季正则语气强硬,坚持着把筷子塞到阿英手里:不行,你必须吃完,不能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