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惊春冷声说道“还有二十三人。”
诚如莫惊春所说,他们对于此地的地势还是比不得那些贼人熟悉,在他们和敌人交手后不久,还没到片刻的时间,身后雷老大等人就已经赶了上来。
这山中到底何处有近道,何处容易行走,他们清楚得很。
即便没有遇到另外一处的人,他们顶多晚一刻钟的时间,还是会被追上。
这便是熟知地势的好处。
胳膊受伤的林欢被护在莫惊春身后,捂着肩膀,脸上却也和那些贼人一般露着惊恐的模样……
疯了。
七个人,和几十人,即便眼下他们七个人都负伤,而且伤势颇重,但是如今他们都还活着,而那对面的敌人,却只有二十三个还能站着。
其余躺在地上或是死了,或是重伤不得起,不知几何。
疯了……
雷老大冰冷地注视着躲在莫惊春身后的林欢,但更多的是看着莫惊春。
他自然知道要杀的人到底是谁。
俗话说得好,赤脚的怕不要命的,他们这些人便都是不要命的,不然他们怎么可能会犯下这等烧杀掳掠的行径。要做这样的活计,便得豁出性命不要,不然怎么可能活下来?
所以雷老大压根没将这一次的事情放在心上。
是,他清楚这样的罪行有多大。
但是杀害朝廷命官的事……
他也不是第一回 做了。
一回生,二回熟嘛。
再做一次又何妨?
给的钱够多,谭庆山又复杂,等做下事情后,就往山中躲上一年半载,就算皇家要围剿,可是他们又能坚持多久?这谭庆山的地势如此复杂,压根不可能派着大军压境,除非不计代价的炮轰和放火烧山,不然,捉不到还是捉不到。
雷老大心里盘算得清楚。
他倒是不怕对方背信弃义,钱已经拿到三分之二了,而且他也清楚跟自己联络的人是谁,如果那人敢背叛的话,那索性一起死。
可是,他唯独算漏了。
他们确实是不怕死。
但对面的人,是疯子。
除开那居然还没死掉,而且还背叛了的林欢外,余下那六人,包括莫惊春的武艺却是高强得过分,尤其不怕死。如果说那个叫墨痕的还偶有疏漏,可那两个冰冷无情的人却是丝毫不畏惧生死,任何一招一式都只冲着夺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