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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予安认真地琢磨了一会儿,穿顾景琛的衣服去学校到底会不会被人误会。
但想到顾景琛平时都穿校服,立刻放下了心,捞了件宽大的白色外套穿上,背上还印了个嚣张的“野”。
啧,一晃七年过去,自己的审美还是这么清奇。
穿衣镜里的高挺人像五官都已褪去少年人的稚气,却因过分清秀而显得与这学生气很重的外套挺相称。长发松松地挽在脑后,从正面不大能看出。
就好像他站在了七年前。这七年间病情加剧又减轻的大起大落,数场大大小小的手术,他都从未经历。
他还是十七岁的那个少年,和顾景琛同样,意气风发。
林予安无端地想到了一句话。是之前在写一篇双向救赎文的时候突然就蹦出来的,当时没想好该怎么用就一直搁置了,这一刻却清晰得再不容忽视。
“总有人能带你回十七岁。用一腔炙热,点燃早已冷却的余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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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前他没再敢吃上次的特效药。
顾景琛看得太严了。
“要是我再吃这个特效药……”上次他试探着,故意问道。
顾景琛只是淡淡扫了他一眼,又挪开了视线:“你会被我丢出门外。”
林大少爷不会做饭也不太会照顾自己,还是很怕被凶巴巴的顾景琛赶出去的。
当林予安从车上下来,远远看见顾景琛已经站在校门口冲他挥手时,心里咯噔了一下。
——顾景琛今天没穿校服,穿的是一件黑色外套,样式和他身上这件极像。
林予安权当热身了,稍微违反了一下医嘱,几乎是跑了起来,长发飘散开一缕。
“跑什么!”顾景琛长腿一跨,三两步就过来了,“留着力气晚上跑!”
他已经咨询过了私人医生,按照林予安目前的身体状况,参加个夜跑还是有点勉强,他怕他哥撑不到夜跑结束,难免会失落。
林予安却没听到一样,叫他转过去。
这件黑色外套的背后,果然印了个“狂”。
顾景琛瞬间了然,气笑了:“行行行,不就是穿了个同款嘛。”
林予安脸上的笑容僵硬了,勉强维持风度:“你是什么毛病,自己和自己穿……”
他咬住了舌尖,才堪堪止住即将脱口而出的“情侣装”三个字。
顾景琛挑了挑眉:“怎么不说了?”
其实他刚才的第一反应也是“情侣装”。无奈人与人的心意并不相通,而且人是一种会替别人尴尬也会掩饰自己口误的高级要脸生物。
林予安漫不经心一笑,说:“……父子装。”
“那我去买个橘子,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顾景琛风度翩翩地怼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