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蔚只记得大一那年的平安夜,他和Cured一起去了酒吧驻唱,沈庭陌打鼓的样子很帅,后来酒吧老板给了他一杯很甜的酒,之后的记忆就零碎了起来,到某一刻便戛然而止。
等到再有记忆的时候,是他第二天中午从公寓的床上醒来,脑袋昏昏沉沉的,全身都泛着酸痛,起来上厕所时,阮蔚在床边捡到了一条蓝色手巾。
阮蔚记得这条手巾,是乐队上台演出时,缠在沈庭陌手腕上的那条绑带。
那时候阮蔚只觉得这抹蓝色很衬沈庭陌的气质,后来他才知道,克莱因蓝被称作世界上最蓝的蓝。
它的创造者克莱因曾说过,蓝色是宇宙最本质的颜色,只有最单纯的色彩才能唤起最强烈的心灵感受。克莱因蓝是一种理想又绝对的颜色,它的沉静和空旷往往会使人迷失其中。
阮蔚觉得沈庭陌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很纯粹,过于理想,以至于很难找到可以与之搭配的色彩,任何人都难以融入他的世界,却甘心为他着迷。
当时的阮蔚忘了这条手巾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的床边,大约是沈庭陌送自己回家的时候不小心落下的,既然弄掉了,谁捡了就归谁,阮蔚可没有拾金不昧的自觉。
那天之后,阮蔚将自己对沈庭陌的迷恋寄情在了这条手巾上,甚至非常痴汉地想将它收藏进自己的宝贝枕头,心疼地裁下一大片,让裁缝把它缝在枕套正中间——
阮蔚每晚睡觉时,侧脸轮廓完美贴合的那一部分。
六年前的圣诞节,阮蔚捡到了一份字面意思上的耳鬓厮磨,天长地久。
这是阮蔚宝贵的私人珍藏,也是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如今那抹蓝已经褪去了原本的色彩,像是纯粹的蓝色里被莫奈涂抹了一点灰,虽然旧旧的,但看起来更温柔了,有种凝结了时光的美好感受。
阮蔚像只看守着满洞窟金币财宝的小气龙,紧紧抱住自己的枕头,警惕地看着沈庭陌,像是生怕这人发现了自己私藏的失物,逼他物归原主。
沈庭陌捧着他的脸,眼中有无可奈何,也有阮蔚看不懂的情绪,声音里带着哑:“既然不记得,你还留着它干嘛,笨蛋。”
阮蔚怀揣的小秘密,早已被聪明的失主看破。
“是,我是笨蛋,笨蛋最讨厌你这种聪明人,”阮蔚有种被人窥破真心的难堪,决定破罐子破摔,色厉内荏地睨着沈庭陌:
“是你自己弄掉的,它已经是我的了,你没权利要回去!”
沈庭陌的指尖轻轻摩挲着阮蔚的脸侧,似是安抚:“我不会要回来,它是你的。”
阮蔚重新将枕头藏到身后,心虚地补充道:“你别想太多了,也不要有心理压力,这是我年轻时候干的蠢事,谁都有犯傻的时候,现在只是因为习惯它了,没它睡不着,放心,我不会像以前那样缠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