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珠的履历比李牧的漂亮许多,哪怕按照她所说的“浪费时间”在一家酒吧里“端了三个月盘子”,那也是比李牧用三脚猫功夫当了几个月调酒师要好得多。
“所以你担心,你现在在狄俄尼也是重蹈覆辙?”李牧听完,小心翼翼地替她总结,“是这样吗?”
朱珠笑了一下,“你真的很聪明,听说你还留过学。”
“听谁说的。”李牧有点不自然,“都是乱讲。”
“别不承认了。”朱珠笑了,“高学历也不是件坏事。再说,你这么帅,议论你的人太多了。只不过,大家保密工作都做得很好。”
李牧不知道该作何反驳,只好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
“我也只是吐槽一下罢了。”朱珠悠闲地吐了一串烟圈,眯着眼,语气也一并变得懒散起来,“在这里学到的东西也不少,但对我来说,还是不够。”
李牧知道,他和朱珠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
“其实有时候我也在想,我的目标是不是定得太高了。”朱珠说,“我的目标是26岁的时候当上主调,可是我现在已经25岁。”她摇摇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了。”
李牧想说或许你可以活到96岁,就算36岁的时候当上主调也为时未晚。可是他知道,一个好胜的人不会满足于这样的安慰。甚至李牧自己,也都有点着急。
如果就这么蹉跎光阴,年复一年下去,面对家人,他除了没有底气的倔强,还有什么呢?
到最后,还是朱珠抢着买了单。李牧喝了点酒,一个人散心。天色已经有点晚了,平时这个时候他已经在狄俄尼准备当天的工作,根本无心欣赏风景。
花都初春的夜晚,一大片绯红的云霞,姿态旖旎地蔓延了大半个天空。流金般的暮色铺满大地,李牧看着老树抽出新芽,忽然有点感慨。不远处传来叮叮咚咚泉水般的音乐声,他循声望去,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小子最近是发达了,得亏老哥我今天把你逮住了。”李牧回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赵升焉。这花都说小不小,说大也就那么一亩三分地,不知不觉,竟然都走到人家店门口了。
赵升焉瘦了。剃着小平头,脸上的婴儿肥消了不少,脖子上的大金链子还是固定搭配。李牧亲密地用胳膊肘顶了顶赵升焉的肚子,“不错嘛,哥,最近减肥了?”
赵升焉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减什么肥,最近忙得,哎哟,肉是蹭蹭地掉。来来来,进来坐。要是我妈在,肯定得给我做五花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