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盛雅自己也清楚,所以也就直接敞开天窗说亮话,他朝站在一旁的林律师使了个眼色,林律师就将拟好的遗嘱送到他手边,接着就离开了病房。
明央其实对明家的财产如何分配不感兴趣,但他对明盛雅的筹码好奇。
当年明风出事之后,他被明盛雅当做‘替补’放在国外培养两年,直到明风逝世他才被接回来正名。
明风生前这么忌讳他得到的东西,陆明想尽方法也想得到的东西,却在明风死后成了明盛雅拿来诱惑他的筹码。
那他接手也没什么不好,再说了,他要接近裴云也,有明家这个助力也更方便。
所以他回来接手了盛世,成了明家的继承人。
成了明盛雅眼里明家的‘根’。
他回来这半年,明盛雅起初还希望他好好管理公司,后来大概是发现他的不受控,所以开始物色各家名媛小姐企图联姻,反正明央生个儿子,明家就不会断根。
那么现在他快死了,也管不着明央以后会不会替明家传宗接代,那么明盛雅想让他乖乖的生根,会拿什么来牵制他呢?
于是明央翻开了那份遗嘱。
财产分配并没有什么大问题,除了盛世以外,明恒的股份大部分都会给到明央名下,剩下的给到明慧兰,也就是陆明和陆辰各分一半。
随着成排的文字从眼前划过,明盛雅的打算也逐渐清晰,还真是令人意外又不意外。
他给明央的股份当然不是白给,而是那部分股权其中一半设有一项限制条件:
明央需要在半年内和明盛雅满意的女人结婚,这样他就可以得到这部分股份的一半,而另一半则需要明央给明家留后才可以继承。
如果没有这项限制条件,他手上的股份就和陆明持平,但因为明慧兰手上还有一小部分的股份,综合下来明央还是会受制于陆明。
明央的确低估了明盛雅对血脉的着迷程度,为了所谓香火的延续竟然弄出这种可笑的条款。
生孩子……
“费这么大心思留着我就是为了给明家续香火。”明央简直想笑,
笑明盛雅的愚蠢,也笑明慧兰和陆明的可悲。
“怎么,怕死了之后没办法给你们的老祖宗交代么?”明央又道:“但是你凭什么觉得我会愿意接受这份遗嘱呢,替别人留种我可没有兴趣。”
明盛雅不意外明央的反应,两年前他还不信明央会对万贯家产不感兴趣。
但明央这大半年闹出的动静来看,或许相比对金钱的欲望,他对明家的愤恨却是更甚。
那时候他认为明央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他有的是办法将他扭回正途。
但如今他的时间不多,只能用点强制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