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喜欢跳舞。连历被自己的敏感气笑,重新端起碗夹起一筷子面条搁在唇边吹凉:“你没错,转型走更宽更长的路而已,有什么错?”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向知拿回手机看直播,嗦着面条摇头:“我刚开始学舞蹈的时候,身体僵硬方向感差,别的同学能转三圈我转一圈就晕,他们跳一遍就记住走位了我跳五遍还乱队形,老师根本不敢让我站c位。”
“我知道我不是天赋型选手,所以我没事就练习没事就在脑子里顺动作,放慢速度稳扎稳打,别人一天能扒两三个舞,我只能扒半条我也认了,不就是比他们慢点吗,我多跳总能补上来。”
连历静静听着,手上喂向知吃面条的动作始终没停,大半碗面条很快见底,他却无心炫耀厨艺,只想着一会再去盛一碗,看把孩子饿成啥样了。
向知吐着苦水:“上高中后我妈停了我所有的兴趣班,我为了有点自由时间放着家里两米五的大床不睡去住宿舍,一有课余时间我就练习,早起背完英语就听歌编舞,下了晚自习去浴室跳一遍再开水洗澡,就这么过了三年啊然后按我妈的想法上了个理工大学。”
他声音渐渐变得坚定:“可是我不后悔,我不后悔我把那么多时间花在跳舞上,即使没有结果我也认了,因为我喜欢它我爱它,连老师你肯定也热爱表演,你懂我的感觉吧,我觉得我半路放弃支撑我这么久的信念,真的太没良心了。”
连历拿着纸巾给向知擦嘴,他完全可以应和醉鬼说“我懂我懂”,但面对向知他不想敷衍更不想虚伪以待:“有热爱的事做很美好,可惜,我不太懂。”
向知歪歪头,以为他听错了:“什么?”
“我……”连历顿了一顿:“其实不怎么喜欢演戏。”
“你不喜欢演戏你当影帝?”向知话不过脑:“你别告诉我你是随便演演就得奖,最羡慕你这种老天爷追着喂饭的人了。”
连历犹豫片刻,将他进娱乐圈的原因娓娓道来:“我出生在四线小城,没什么志气,很享受慢节奏的安逸生活,如果不是我母亲执意要求我去当演员,我是不会来首城上大学,也不会在这工作定居的。”
向知打着饱嗝:“你妈也会强/迫你做事啊,我听你说她喜静不喜欢被人打扰,还以为她很佛很和蔼。”
“应该说恰恰相反。”连历陷入回忆:“她很要强,很执着,我亲生父亲抛弃了她,她却坚持把我生了下来,我从小就被她教育要争气要有出息,长大好去首城找父亲,她认为只有我出人头地,那个男人才会回头娶她为妻。”
向知喝醉了但不傻,他不仅听懂了还会抢答:“哦你妈妈认为当演员出了名,全世界的人就会认识你,这样无论你爸在哪都会看到你,并且追悔莫及抛弃了影帝儿子。我咋觉得悬呢,抛妻弃子的渣男哪有这么容易回头,你现在够出名了吧,你爸有联系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