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充实的,当下里。
这样也就够了。
演出开始,我进场去,找了一个不靠前的位置。还没轮到温知栩,忘记问出场顺序,只能安心地等待。
唱歌,跳舞居多,小剧情演出少,被逗得哈哈大笑的观众,捧场又给力,不动如山的好像只有我,身边的声音嘈杂,我陷进闹声里。
接在后面的,是个人演唱,一首《同桌的你》,唤醒了众人对学生时代的回忆。
闭上眼睛,靠着身后的座椅,耳边恍惚地响起了一句话,那是一声轻轻地“我喜欢你。”
没有多么的惊天动地,也不需要华丽的词藻来修饰那份心意,少年人的欢喜就这么简单,我曾因为一句话,心动一整个晚上。
我没有让他来钢琴室里听我练琴,第一次他欣赏我的钢琴曲,也是在这样的校庆活动里,我坐在台上,全情投入进所奏的音乐里,他坐在台下,忘我的臣服进旋律中。
他说,那其实不是他第一次听我弹琴,我眼巴巴地问他第一次是什么时候,他不大度,要我猜,我哪里猜得出?
那是我还不认识他的时候。
他和他的同学们坐在观众席,听见我的名字起哄地鼓掌捧场,其实那时候他对我了解不多,也就是随大流,捧的是一个干部的场,就是这么随心所欲。
但是后来,他告诉我,他第一次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差距,就是因为那首钢琴曲,舞台上的灯光交相辉映,我在昏暗的蓝调色彩里稳坐着,面前的钢琴是一把隔离我们的利剑,刺醒了他对我的狂妄和随意。
他安静了下来,连带周遭的所有人,抚平他们的不是我,是手上的曲子,飘荡上空的旋律。
我酷爱温和的旋律,在浮躁的世界里,我喜欢温柔钻入肺腑的安慰,我所奏的歌曲,所念的寓意,是自我地吸引,没曾想要谁的理解和共赏。而狂躁的人愿意坐下听我一曲,是我至今感恩的事。
感谢他们的配合。
再后来,少年亲吻我的指尖,触碰我的唇瓣,把我挤在昏暗的角落里,抱住我的身体,羞涩与紧张害我满手热汗,攥紧幕帘,我在他怀里喘息。
他让我欣赏自己的模样,我不愿,我知道自己现在的狼狈不堪,他向来是个坏心眼,幸好没有做其他过分的事,否则我可能会死在他怀里。
“我喜欢你。”我听过无数遍,好多次,千言万语,千篇一律,可是每一次,他说,我就心颤。
别责怪我心动的容易,耳根子软,年少不知事,喜欢来得简单,动心来得容易,身边出现每一个对我好的人,我都巴不得用尽力气回报他。
连带喜欢也是一样。
“嗯,我知道,我也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喜欢是一种好奇妙的感觉,他的触碰,他的目光,他不经意地招惹,你就要缴械投降。
有何不可呢?我相信他那时候喜欢我,到现在也相信,我拒绝的只是现在,拒绝的不是他,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