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记当时还只是个代理书记,为这事把整个县的少儿安全问题狠抓了一番,责令下面乡镇实行到村,有条件的地区一定要尽快通上自来水,填平水坑水洼小水塘,只留下必需的较大的水塘,还要求每个村都要派人定时巡视这些大水塘,村广播站宣传一波少儿安全,不过效果如何,实在不好说。
这不是政府的工作做的不到位,实在是这种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人们都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而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可能也并不是那么在乎。反正老人嘛,迟早要死的;孩子嘛,还可以再生。
去年夏天确实填平了不少小水洼水坑水塘这种没什么用的小面积危险因素,但大水塘往往负担了洗衣、浇菜地等等用处,有些村通了自来水,但自来水要钱,更何况还有不少没通自来水的村子,安全隐患无法彻底根除。
今年刚进6月,天气刚开始转热,这个月的县委组织会议上,便说了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是继续让村广播站宣读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家长看好孩子,不要让孩子去危险的地方,孩子不能在没有父母或成年人的照看下下水游泳。政府不可能帮每个家庭照看孩子,孩子的安全问题是父母和监护人的责任。
这部分的工作属于妇联和公安局,做了一批宣传海报,下发到每所小学、每个派出所和每个村委会,要求一定要张贴在显眼的位置。
姜明光这段时间就在忙这事,顺便看了这三年来玉龙县所有意外死亡的未成年人的统计数据:每年溺亡若干,其他意外若干——其中误服农药若干。
溺亡在农村少儿意外死亡中是第一死因,全国一年溺亡的未成年约有5、6万人,溺亡率在未成年人中达到了10万人中30多人,也就是说,40万人的玉龙县,每年大概有30个孩子溺亡。
而农村少儿的第二死因是自杀,其中又有很多案例被划归到“误服农药”中。其实除了五岁以下的儿童,六岁以上的儿童绝大多数都已经知道“喝农药是会死人的”。
溺亡的原因当然是成年人的监管不到位。学校开学的时候,孩子们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也没空瞎野去;寒假太冷,也不会出去撒野;最危险的季节肯定就是炎热的夏天,游个野泳多舒服啊!
姜明光又找庐州市妇联要了本市的少儿意外死亡的档案,发现最大死因是车祸,其次才是溺亡和自杀,意外死亡的比例也大大小于农村,只是因为城市人口多,绝对人数远超玉龙县。
这就是城乡的差别了。
再深入研究一下,发现农村孩子除了失于监护之外,还有个问题,就是农村孩子夏天可以去的地方太少了,约等于没有。城市孩子现在暑假虽然没有什么补习班,但有有人维护安全的室外游泳池、有图书馆和少年宫,很多企业还有不放假的托幼班,学校还有兴趣小组等等活动,有效的约束了孩子们不会瞎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