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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开玩笑的。”任之槐的话题继续围绕着洛诗诗,“诗诗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洛诗诗没想这么多,只当是大家随意的聊天,掰着指头一样一样的说,“首先一定要长得帅。”

沈星御的脸色缓和了不少,他对自己的颜值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毕竟当时小家伙在森林里迷路哭得稀里哗啦,抬头看见自己惊人的颜值后瞬间止住了哭泣,还迫不及待的问了他的名字。

“还有要温柔,不可以总是欺负我,怼我。”

刚抿了一口茶的夏朝露差点把茶喷出来。

沈星御唇角的笑容瞬间冻结,这个小没良心的是在针对他没错吧?

“要体贴细心。”

夏朝露在心里同情了沈星御半秒。

啧,看自家儿子的表情就知道,这一条似乎跟他也没有什么关系。

“最好会做饭。”

夏朝露摇摇头,想到自家儿子五指不沾阳春水,泡面都煮不熟,想必这一条也是没戏了。

“经济条件什么的倒是不重要,只要有上进心就好。”

夏朝露怜爱的瞥了自家儿子一眼。

得了,这唯一的优势也没了。

等等,好像还是有,至少他还遗传了自己一副好看的皮囊,也许还有救?

任之槐乐不可支地拍着手,“巧了吗不是,我弟弟就是一个长得好看,温柔体贴细心还会做饭,虽然有上进心但总是赔钱的笨蛋美人。”

沈星御舌抵牙尖,不爽的挑眉,“比起这些,我觉得谈恋爱还是找一个认识时间长,知根知底的比较好。”

“哦?”任之槐眼含笑意,慢悠悠的说,“比如说青梅竹马吗?”

沈星御微微晗首:“嗯,青梅竹马就不错。”

“或许你们有听说过一个理论,叫‘青梅竹马不敌天降’。”

任之槐不顾沈星御冰冷的目光,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里的茶杯,意有所指地说道:

“毕竟都从小一起长大了,要是俩人有戏也早就在一起了,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有把女孩追到手。”

“你说是吧?”

她这段话简直是在沈星御的雷区上蹦迪。

少年时期的沈星御确实对小诗诗有过好感,只是那会儿他们都还小,沈星御也没有那么不做人,他只想耐心的陪着小诗诗长大。

可谁知道他看着长大的小姑娘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转学跑了,甚至还换了手机号,俩人彻底失去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