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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婶子也很心疼姜雪卿,也想给姜雪卿找个婆家,可是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厨娘,没这个能力,也没这个资格啊。

姜雪卿在门口等了好半会,等来了身骑白马,前襟配大红花,头戴状元帽的时野,骑着马,逆光正朝着她的方向走来。

“吁。”

时野捏紧马绳,白马停在姜雪卿面前,他从马上下来,站在姜雪卿面前,薄唇含笑,“卿卿,你可欢喜?”

三年多的时间,时野的头疾逐渐减少发作次数,直到大半年前,时野的头疾莫名的痊愈了,面色不在苍白,在姜雪卿细心的娇养之下,面色红润有血色,连身子骨都硬朗不少。

才十七岁的少年,清隽疏离的面容,也褪去了稚嫩,抬手举止间,沉稳不少。

长开的面容,多了几分硬朗的俊俏,一双眸子间,唯有看着姜雪卿时,才有了温度。

“我心甚欢喜,我的状元郎。”

姜雪卿把他佩戴在前襟的大红花,微微移正,在时野眼神的期许下,姜雪卿又道,“我已让文正修书一封送回林山镇,过两日咱们就回林山镇,把咱们的事,跟爹娘提提。”

“大姐,提什么事?”

晚一些回来的姜少恒,没有听到前边姜雪卿的话,只听到跟爹娘提提,这几个字,于是问了出来。

“人生大事!”

“少恒,大姐恭喜你喜提探花,给你备好了礼物,就在你房里,去吧。”

姜雪卿看着身高,已经比她高一个头的弟弟,眸子满是欣慰。

“多谢大姐,我这就去。”

“走,去我房里,我单独给你备了一份礼物。”

姜雪卿拉着时野的手掌,与他十指相扣,迈过门槛,回头对着他一笑,后者也宠溺一笑,“看着点前面的路。”

第两百二十四章 流水席

二人到了姜雪卿房间,房门一关闭,姜雪卿取来一套状元袍,“来,穿上让我看看。”

一个月前,姜雪卿就把时野的尺寸告诉了裁缝,让他加急着手去做的袍子。

时野当着姜雪卿的面,脱下外衣衫,接过状元袍穿在身上,摊开双手在她面前转了一圈,“卿卿,如何?”

姜雪卿盯着时野看了半响。

见他长开了的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立体的五官宛如刀刻般隽秀,幽暗深邃的黑眸子,显得清冷又疏离。

他平日里爱穿素色衣裳,这还是他头一回穿艳丽颜色的衣衫,一眼望去,很是惊艳,衬得他眼尾的红痣,愈发妖冶。

“红色很衬你,日后要多穿红色的衣衫,状元郎。”

姜雪卿抬手帮他整理衣襟,勾起红唇,面容满是笑容,替他高兴。

忽然,姜雪卿腰身衣襟,整个人被一只大手给勾进男子的怀中,他另一只手抬起搭在姜雪卿的后脑勺上,薄唇带笑,“卿卿,还记得你说过什么吗?”

瞬间,姜雪卿明白了他想表达的,也是这些年,二人形成的一种独一无二的默契,她向来洒脱,不向寻常养在深闺的姑娘,会羞涩自己对爱人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