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长廊上,过去的记忆浮现在应泉的脑海里。
“七夕,你还记得在高中,我还没有向你表白的时候吗?”
七夕点头:“当然记得。”
“其实没有告白之前,我已经尝试了无数的方法,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应泉这句话让七夕有些惊讶,她还真不知道。
“和所有青春校园小说一样,为了吸引你的注意,我什么都做。”
“真奇怪啊,明明每天都在一起,连放学都在一起,可是我还是觉得不满足。”
“我透过人群看到你,你和同学抱着书本走在路上,看也没有看操场一眼。”
“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我却不甘心。”
恋爱让人拥有勇气,拥有纤细如发的观察力,也让人痴愚和贪心。
这话让七夕瞬间想起了过去的时光,好像每一次她经过操场,而应泉刚好在操场有课时,她都能听到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
只要转过头去,她一定能看到应泉投篮进球,或者做出了什么漂亮的动作带球过人。
原来……那时候是为了让她看向他吗?
“有一次,你终于停在操场边。我很高兴,却要若无其事地走过去,刚想问你觉得比赛怎么样,你却说……”
应泉抬手,手指轻轻放在唇边,像是要掩饰笑意。
但那笑容绝不是嘲笑,而是光是回想就要让人止不住笑意的喜悦。
“你说,‘今晚来我家吃饭,妈妈买了超级好吃的深井烧鹅,香到能让高僧原地还俗!我们再去买点苏记的酸梅酱!啊,酸梅酱,脆皮烧鹅,你们太相配了!请你两立刻原地结婚!’”
我死去的回忆突然开始攻击我。①
七夕登时脚趾抠地,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青春期的少年人除了思考一日三餐和点心吃什么,哪里还有什么余力去想别的呀!
应泉牵着七夕的手,抬脚踏出了黑暗穿书局的大门。
那过去所有的一切全都掩埋在身后。
那些独自一人的痛苦孤寂与想念,已经消失了。
“我那时候就想,要是非常相配,能够立刻原地结婚的是我们就好了。”
应泉话音刚落,耳边却听到了一声“好啊”。
七夕微弯唇角,像是觉得这事再合理不过。
“好啊,”她重复着,“我们本来就在这么做呀?”
七夕歪着头,突然牵起应泉的手,像儿时牵着男孩的手一样,一下一下地摇晃着。
“要是你转职失败,我们就一起流浪。一直在一起,去哪里都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