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条政令允许女户的存在,对立女户的限制甚少,甚至允许女子休夫立女户,更重要的是关于继承权的改变。
大清律令之前不存在女户,女性继承权更是无从谈起,比起前朝,比起以往的任何一个朝代,大清女性的地位都是最低的。
立女户和改继承权,算是从根子上下手了,不要小看这三条律令,胤祉也是鼓起了破釜沉舟的勇气,哪怕放到现代去,这三条律令并不公平。
在继承权上仍旧维护了嫡长子继承制,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当中,嫡长子继承七成家产,剩下的依照顺序下调比例,这也就意味着亡者父母的继承比例不能高过配偶,庶子的继承比例不能高过嫡女。
另外虽然把女性继承权写进了律令里,但女性继承权仍旧比不上男性继承权大,出嫁的和未婚的,能享有的继承权也有所不同。
律法保护个人财产,是为了防止近亲和家族吃绝户,从前律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绝户家庭的男性长辈一旦逝去,财产就会被亲兄弟、堂兄弟、族人瓜分。
但律法有了这样的规定,再有吃绝户的现象出现,亡者的妻女、母亲、姐妹、外祖父母都可以去上告衙门,由衙门来做主。
皇阿玛在京城时,胤祉不敢搞这样的动作是有理由的,若非他准备完善,太和殿上差点又多了个‘冤死鬼’。
死谏这种事情还是很吓人的,胤祉也没想到朝堂上还有这样死心眼儿的刚烈之辈,而且不是御史,是礼部右侍郎。
虽然朝堂上大半的官员都站出来反对了,可预备拿头撞柱子的就这么一个。
幸好老八眼疾手快,而且身手不错,及时把人拦住了,不然就要血溅太和殿了。
监国这么久,胤祉难得强硬一回,力排众议,将这三条政令下发至全国,但是对着满朝文武,他也解释了。
“各朝各代都有‘立女户’的先例,别的朝代有的东西,我大清也不能少,女子和男子一样皆是大清百姓,朝廷就是应当让百姓过得好些。”
“再说继承权,若是不愿意分给女儿,不愿意分给妻子,那大可以死前提前分了,律令又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按照继承人的顺序分财产,律令保护个人财产,自己的财产想怎么分就怎么分,诸位大人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