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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锦笑了笑,“没事,以前在乡里时,也是常常做的。”

在许家村的那些年中,比这更苦更累的活,做的多了。

就算经历那一切的都是原主,但深刻的记忆都留在织锦的脑海中。

何况,她本身也不是娇气的主。不过冬天里洗洗菜,还是能够接受的。

常亭溪见她无所谓的样子,只专心致志低头洗菜,一缕秀发落在耳边,侧脸清丽动人。

心中突然升起一抹心疼。

和明安交好之后,在常亭溪的故意引导下,偶尔也会听明安谈起一家四口在许家村的艰苦日子。

后来通过织锦的努力,才得以到城里生活,有了现在富足的景象。

常亭溪初闻时,内心很是震动。

其中的艰辛,只从只言片语中就能窥探到。

常亭溪出身常家,从小生活优渥,虽是男孩子,但是说一句千娇万宠的长大也不为过,除了读书,就没吃过其他的苦了。

他很难想象织锦一个弱小女子,竟能凭自己一步步走到现在,撑起一个家,让常亭溪都觉得惭愧。

如果一开始是折服于织锦的文采,那么现在,他就是被织锦的坚韧深深吸引。

面前的女子,似乎是一个埋藏着的巨大宝藏,每多一分接触,就多一些惊喜。

“常公子?”见常亭溪愣神,织锦有些疑惑。

“嗯。”常亭溪低头洗菜,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我也随父亲去过田里。”常亭溪道:“第一次去庄子上,看庄户种菜时,连韭菜和蒜苗都分不清。”

说起小时候的糗事,常亭溪也笑了起来。

“第一次去分不清也正常。”织锦笑道:“不过一般人是把小麦和韭菜弄错,韭菜和蒜苗的倒是少。”

“嗯,那时都不认识,只觉得长的都很像。”常亭溪的声音温和。

“现在能分清楚就行了,许多人现在都分不清呢。”织锦安慰道:“常公子已经很难得了。”

常亭溪摇头,“比不过许姑娘。”

两人态度自然的聊着天,偶尔商业互夸一下,气氛很是和乐。

宁怀奕骑马带着一对士兵巡逻,看到这副其乐融融的场景,不由停了下来,眼睛眯了起来,一脸的沉思。

“世子爷?”作为贴身小厮的听酒,这几天也苦逼的跟着宁怀奕到处巡逻,见状忙上前小声询问。

“那个常亭溪,最近常在许姑娘面前晃悠呀。”宁怀奕摸着下巴道。

这情况他都看见好几次了,第一次还没什么,第二次就上了心,第三次就让听酒把常亭溪的身份巴拉了出来。

听到这个眉清目秀的小白脸就是有意向织锦提亲的那个常家常亭溪,宁怀奕立刻就警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