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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幽轻嗤一声,眉峰高挑,毫不掩饰眼中满溢而出的嘲讽之色,“从未有过的东西,又怎么谈得上‘变’呢?”

此话一出,聂昭便大致猜到了故事的走向,不禁有些齿冷。

“他对琉璃做了什么?”

她将茶杯托在手中,用拇指慢慢摩挲杯沿,“杀了她?还是卖了她?”

黎幽垂下眼帘,摇头道:“我只知道琉璃的结局。其中曲折,恐怕只有她本人才知晓。”

“琉璃赎身后不到一年,便遭那位钱少爷厌弃,当个玩意儿送了人,在许多觊觎她的‘风流才子’手中辗转。她性情刚烈,几度以死相争,谁也驯服不了她,只好转手给下一位买家。”

“直到最后,有个急色之人企图用强……”

黎幽说,那人最终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安静、顺从,不会反抗的琉璃。

这很正常。

死人是不会反抗的。

琉璃死时一点都不像“琉璃”,不再光彩夺目,也不再晶莹皎洁。没有一个人认得出,她便是昔日名动京华的花魁。

这也很正常。

无论多么美艳的皮囊,多么莹润的肌骨,被烈火灼烧一天一夜后,都只会化为一堆辨不出原形的残渣。

风一吹,便是干干净净的灰飞烟灭。

“一辈子再重,变成灰以后也是轻的。”

黎幽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笑了一笑,“多少求死之人,都是为了这一个‘轻’字。”

琉璃引火自焚,那位急色鬼也没讨着好,被卷入大火,活生生烧了个半身不遂。

顺便一提,这里的“半身”指的是下半身。

漫长的余生里,他只能与自己的碳烤金针菇形影相吊,用一生来怀念它还没被烤熟的时光。

但是琉璃,却再也没有“余生”了。

“岂有此理!”

哈士奇义愤填膺,眼睛瞪得像铜铃,“那个姓钱的呢?他后来怎么样了?”

“钱少爷啊……”

黎幽神色淡淡,像在讨论一个无关痛痒的脓包,“将琉璃接回钱府之后,他不知走了什么狗……对不起,不知走了什么好运,过了一段春风得意的好日子。先是在科举中金榜题名,后来又与一位门第高贵的小姐订了亲,眼看着就要平步青云。”

哈士奇将眼睛瞪得更大:“然后呢?”

黎幽:“然后他就死了。”

哈士奇:“……啊?”

“是琉璃吧。”

聂昭毫不意外地接话,“她死后化为厉鬼,回到钱府报复,杀了个整整齐齐。废宅中的鬼怪,就是钱家人徘徊不去的亡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