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宁拿起筷子,给小冬喂红烧肉。李满福拿起筷子,去夹红烧肉。
筷子夹起红烧肉,红烧肉抖了抖,只是夹起来,不用尝,用筷子就能感受到它的弹润。
李满福快速将红烧肉送入嘴里,牙齿先碰到的是肉皮,肉皮很是弹牙,酥中透糯,毫不费力地就能咬开。
一瞬间,又香又甜,又咸又鲜,又糯又软的肉蹦跳进嘴里,滋味肥而不腻,香酥弹牙,汁味浓醇,入口即化。
入口即化的浓醇香糯从牙齿到舌尖,到舌根,到喉咙,到食道,再到肚子里,所经之处,尽数留香。
第25章
看着李满福和小冬一口接着一口地往嘴里塞红烧肉,叶宁也夹了一块红烧肉。
香甜咸软的五花肉皮碾着牙齿,细密的香润嫩滑在口腔里爆发,瞬间遍布五感,慢慢的,一切负面情绪仿佛都随之烟消云散。
她弯了弯嘴角,轻轻吐出一口气。
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碗里,用勺子轻轻一压,将软糯的红烧肉压烂,酥烂肉分裂开来,汤汁流溢出,弥漫过晶莹的大米,随之浸透入米粒内。
用勺子搅拌搅拌,油亮酥烂的肉和晶莹饱满的米混合。融为一体,叶宁舀了一勺吃进去。
红烧肉侵入了米粒的清香,米粒里侵入了红烧肉的香甜,吃进嘴里极其适口。
叶宁用勺子拨了一下米饭。她用的米是高山米。口感香软,有微微的嚼头,与红烧肉拌起来吃,口感不错。
然而若是用响水贡米拌红烧肉,口感会更不错。
响水贡米生长于万年熔岩台地上,黑土、湖泊以及原始森林将其滋养,使其颗粒饱满晶莹,剔透如玉,绵软柔糯,甘醇柔韧。而其产量极其稀少,可谓是丰年五斗米,天下几人尝。
正宗的响水贡米美味而稀少,自唐代以来,是历朝贡米,供给皇室专用。现如今,响水大米亦是人民大会堂的国宴用米。
叶宁是在古代吃到响水贡米的。响水贡米就那点产量,有些后宫嫔妃都吃不到,她能吃到完全是因为她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
她吃了一次,便喜欢上了响水贡米,然而即便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能吃到的贡米也并不多。
那时,她坐在御膳房专供她用膳的金丝楠木桌前,品着贡米,轻声感叹:若是日日都能以响水贡米果腹,这大约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罢。
她刚说完,就有声音从耳后响起。
若你喜欢,以后这天底下所有响水贡米都是你的。
她转过身。
身后的少年头戴无瑕玉冠,上着红锦衣,下着白娟衣,玄纹云袖,冠带垂条。
他的皮肤透着不健康的苍白,墨色长发更衬得皮肤透白,而这样极端的黑白分明,使他的眉眼透出些许阴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