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他说那是粉丝就粉丝吧,喜欢吃就行了。
许明砚用翠绿的生菜包了改良过的蒜泥白肉,递过去,“你尝尝这个。”
徐乔没被人这么照顾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了声“谢谢。”接过来,小小的咬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好吃。”
别看这道菜名字普通,改良过程却是极其讲究,特点就是吃起来的时候,那香浓的味道是一层层出来的,回味儿无穷,徐乔啃个鸡爪子都觉得无比美味,哪里享受过这种美食,细细地品尝着,那样子又满足,又陶醉,还带着小心翼翼的珍惜,特投入那劲儿。
许明砚还从没见过有人个吃东西就能满足成这样儿,子睿从小就挑食,为此家里换了不知道几个厨师了。
似乎是感觉到许明砚投过来的目光,徐乔脸腾一下红了。
太尼玛丢人了。
跟八辈子没吃过好东西一样。
出息!
徐乔眼睛里扑闪着窘迫和难为情,似乎还隐藏了很深的难过,细白的手指有些无措的握紧了筷子。
许明砚心口掠过一丝尖锐的隐痛,却见小孩儿低低地笑了起来,“我就是个吃货,一见到好吃的就容易忘乎所以,让哥见笑了。”
似乎是急于掩饰自己的窘迫,徐乔没话找话,问了个不着边际又没头没脑的问题,“哥,你孩子多大了呀。”
许明砚脸上不自觉带出一层慈爱,“他比你小一岁。”
徐乔笑,“有点儿羡慕。”
许明砚微微叹了口气,“有什么可羡慕的,他身体不大好,有心脏病,没有合适的心脏给他换的话,可能活不过四十。”
徐乔见许明砚脸上露出难言的伤心,一句话不由自主脱口而出,“可惜我只有一颗心脏,要是肾的话,倒可以匀给他一个。”
话一出口,徐乔自己先怔住了。
他怎么会说出这种操蛋话,肾要是给了别人,那清越怎么办?他还想梅开九度,让清越刮目相看呢。
一时间,这捐肾的高尚情操,把他自己都整懵圈儿了,他什么时候这么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