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的话,应该就意味着你离开我了。
真不想是这样的结局。
在我的想象中,你应该是身披洁白的婚纱,在我最爱的《Memories》的伴奏声中,拖着长长的裙摆,手捧鲜花,一步一步,神圣庄严地朝我走来,把手递到我手里,司仪会宣布你正式成为我的妻子,我们将不论贫穷富有,健康疾病,永远地在一起,直至死亡将我们分离。
然后,我会当着满堂宾客的面,与你接一个世纪那么长的吻。
但你既然能看到这封信,那么这个梦显然是做不成了,不管我怎么不甘愿,你还是离开我了,周荡曾经指责我太霸道,太专横,但是有些东西就如掌中的沙砾,握得越紧,反而流失地越快,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他,可是去他妈的,他说的是对的。
宝贝,我从来没有跟你说过,在我小时候,我曾经偷过邻居家的一只狗,它被我用零食诱惑过来,我把它偷偷养在我的房间,给它最好的东西吃,将自己的床分一半给它,可是它还是想回家,甚至想要咬我。
那是我第一次生出了谋杀一条狗的想法。
虽然这个想法很快被抛弃,可是我被吓到了,我没想到自己这么坏,简直像个天生的魔鬼,坏到连我自己都害怕。
可是今天,这个念头竟然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写这封信时,你睡着了,我坐在床边,看着你睡觉的样子,突然想,就这么死在一起也不错。
不久前,你动了我的手机,我知道,你一定是给穆凡发了短信,你不会报警,因为在你的内心,还是怜悯着我,不想送我进监狱,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你善良地过了头,可也许,我就是喜欢你这一点。
我知道,这条短信一发出去,你很快就要离开我了,穆凡是个讲义气的好姑娘,她会拼了命地帮你逃出去。
所以我走进了厨房,甚至打开了燃气,这中间我头脑一片空白,行为完全是无意识的,可是突然,一条狗吠了一声,把我给惊醒了。
我关了燃气,坐在厨房的地上哭了,你听不见,因为我咬着拳头,不敢发出声音。
亲爱的,这样陌生又疯狂的我,不仅你会害怕,我也会,我想我是生病了,不过还好那条狗惊醒了我,没让我做下后悔一生的事。
你还有那么长的一生,即使是没有我,我也希望你好好活着。
我知道我很卑劣,很无耻,坏到令你恶心,我不想为自己辩解,可是,我还是想解释清楚一些事情。
宝贝,在你的印象中,我们的初见应该是大三开学的联谊舞会,其实不是,我和你的初见,是在一个破网吧。
你在网站上更文,我就坐在你旁边,但是你没有注意到我,你敲键盘的声音非常响,吵到我打游戏了,所以我很不耐烦地朝你看去,瞥到了你的作者专栏,你叫“倒骑毛驴的买买提”。
这个笔名,我早就在肖旷那里听过,说有人用我的名字创作小说,你想得到吗?那时我就对你产生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