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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自然是偏激低级的不值得驳斥,是不是喝酒只是个人喜好而已,上升到“孬种”的程度,只显得说话的人素质低下到了脚底板。但魁梧汉子和瘦高个用力的点头,沈法兴竟然拉了他们一起死,不是孬种还是什么。

“今夜就找机会跑了。”魁梧汉子低声道,事不宜迟,越快越好。其余两人用力点头,与沈法兴这种傻逼有什么好客气的,若不是此刻天色明亮,根本不想等到天黑。

一个虎峰山的山贼看着远处的某个树林,忽然用力的揉眼睛,那山林中最高最孤零零的大树忽然倒了!

“消息树倒了!”那山贼大喜,“胡雪亭来了!胡雪亭来了!”

酒宴之中,人人脸色大变,虎峰山的山贼们各个喜出望外,能够干掉胡雪亭,那是泼天的富贵啊,而百余外来山贼却脸色铁青,用不用来的这么快啊!

“大当家,我们去杀了胡雪亭!”虎峰山的山贼们大声的欢呼,麻溜的掏出了刀枪棍棒,就在宴席之中挥舞着。

沈法兴心中多少有些兴奋,与皇帝开打的机会不是人人都有的。他站起身来,走到高台的边缘,大声的道:“诸位兄弟们!胡雪亭急匆匆的赶来这里,她已经输了!”

上千沈法兴的手下大声欢呼,上百外来的山贼却冷冷的看着沈法兴,真是会吹牛啊,敌人都没看到就敢说已经赢了,这种货色要是能打赢,世上就没天理了。

沈法兴看着下方兴奋或装着兴奋的贼人们,大声的道:“沈某贴出挑战的书信不过数日,胡雪亭就匆匆赶到,这说明什么?”

众人看他,等他解释。

“这说明了三点。”沈法兴大声的道,伸出了一根手指。

“第一点,胡雪亭忌讳沈某的实力,不敢小觑沈某,以沈某为毕生大敌,超过了重视任何人!”

一群贼人欢呼,有个让胡雪亭忌惮的大当家,夺取天下更有希望了。

“第二点,胡雪亭准备不足。”沈法兴伸出了第二根手指。“胡雪亭这么快赶到,哪里来得及准备粮草,只怕士卒们挨饿前进,手中的刀剑也未必齐整,没有刀剑,没有粮食,忍饥挨饿,怎么可能是我等悍勇之士的对手?”

一群贼人叫的更大声了,沈大当家说得太有道理了,此战必胜!

沈法兴在众人的期盼中,傲然伸出了第三根手指:“胡雪亭从余杭赶到东阳,距离足有三百里,如此远的距离,她率兵急赶,士卒疲惫,又能到得了多少人?”

“孙子兵法有云,‘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