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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胡雪亭指着林士弘几步外的某个贼人,厉声喝问:“林士弘在哪里?”

林士弘的心跳到了嗓子口,他不认识那个贼兵,可是作为威风凛凛的大当家,那个该死的贼兵一定认识他啊!

他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大将被敌人抓住,然后主动站出来承认,再然后敌人主将跳下马握住投降者的手道,“云长愿意向曹某投降,曹某不胜欢迎”的画面,只觉一股热血向脑子里狂冲,就要站起来道:“胡星君休要再问,我就是你要寻找的林士弘!”

那个贼兵看着胡雪亭:“叽里呱啦!”林士弘的身体晃悠了一下,又跪下了,然后,泪流满面,没有教手下们洛阳话,没有在所有贼人面前晃悠混个眼熟,实在是太伟大了。

胡雪亭瞅瞅五百骑兵,人人尴尬,毛都没懂。然后斜着眼,死死的盯着那个贼兵。“根据一般情况,被主角问话的人,要么就是美女,要么就是BOSS!”说不定这个贼人就是林士弘。

那贼兵茫然的而看着胡雪亭,继续叽里呱啦。

一群骑兵仔细的打量那个贼兵,普普通通的贼人,扔到农田中根本找不出来,怎么看都不像是林士弘。作为贼人头目,肯定是浑身充满了王八之气,或者玉树临风,邪魅冷笑,下巴尖得可以扎死人的帅哥。

胡雪亭认真的打量每一个贼人,就是没看见符合林士弘标准的贼人。一群骑兵无奈的摇头,就是普通贼人啊。

“有谁知道林士弘在哪里?”胡雪亭大声的问道,马脖子距离林士弘只有三尺!

林士弘默默的看着她,短短的三尺距离,就像是隔着银河的牛郎织女,能够见到彼此,却感觉不到彼此的心意。

“唉,只好瞎撞了。”胡雪亭叹气,想要五百人冲破数万人的阵营并不太难,但想要从数万人中找到某个不认识的人,那真是只有靠奇迹了。

“那个谁谁谁,回城!”胡雪亭看看跪着的人,一点砍人的兴趣都没有。“通知福伯,尽起大军追杀三千里,朕马快,去前头堵着,就不信抓不到林士弘!”

林士弘盯着胡雪亭挥舞马鞭,骑着骏马,悄悄地来,悄悄的去,没有带走一片云彩,心中热血上涌,转过头,盯着王戎和王骏,悠悠的道:“林某就是天命之人!”

王戎和王骏用力点头,就看林士弘只是尿湿了裤子,而他们浑身上下都湿了,就知道林士弘果然是傻大胆。

不用胡雪亭回城下令,福伯已经尽起当涂县数千军民,全力追杀败兵。“不降者尽数斩杀了,莫要祸害乡里!”福伯厉声道,坐在一辆驴车上,指挥着追赶的士卒们。

“不用怕他们人多,他们绝不敢停下来恶战的!”福伯对此很有经验,败军在追兵面前只是兔子而已,用不着担心兔子反抗的,一个追兵追赶一百个败兵,那是常有的事情。

“我定要生擒十个人!”一些百姓信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