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先是被遽然跳在自己腿上的一团火红色生物吓了一跳,手一抖,墨笔在画卷下留下歪歪扭扭的一道曲线。
可是女孩子嘛,谁能拒绝毛绒绒的小猫咪呢?
在和安公主看仔细腿上坐着的是一只红毛小猫的时候,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她把手里的笔放下,开心地摸了摸沈念的脑袋。
“它真可爱,是寺里养的小猫吗?”
为了和尚能顺利渡劫,她忍!
不就是当一只宠物吗?没关系,她可以忍气吞声。
寄修没有想到沈念会突然冲过来跳到公主的腿上,他稍愣了一下,搁下手里的笔,把沈念拎起来,放到自己的胳膊上,从头到尾给她顺了顺毛:“不是寺里的,是贫僧的。”
沈念:“?”可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如果没记错的话,他当时可没想过要留她在寺里。
这是寄修头一次从头顺毛顺到她的尾巴尖,温暖的手拂过她的皮毛,痒痒麻麻的,从毛尖一路酥到骨头里。
此时的寄修并没有意识到,沈念突然跑过来的意图。
他将她放在身后的花台上,又转过头执笔,欲继续和公主探讨画作。
沈念在后面急得上蹿下跳。
为什么不搭理她,是因为站得不够高吗?
和安公主刚一抬手落笔,沈念又从花台上跳到她的腿上,乖巧地看着她晃了晃尾巴。
这尾巴一摇,直接摇到和安心坎里去了。她蜷起手指,像逗小猫儿似的挠了挠沈念的下巴:
“它对着我摇尾巴了,是不是喜欢我呀?”
可以看得出来,和安对于沈念腓腓形态的喜爱溢于言表。
哪怕衣裙上勾着昂贵的金线,她也丝毫不在意沈念尖利的爪子会勾破它们。她怕沈念在膝上站不稳,两腿紧紧并拢,都不敢动弹。
说实话,对于这么一个温柔美人,沈念其实是很不忍心伤害的。+
唉,但是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要是公主喜欢的是寄安或是别的和尚,她保证做他们的cp粉头,为他们的爱情摇旗呐喊。
可是,她偏偏喜欢的是寄修。
这就怪不得她要辣手摧花了。
看着三番两头地想要打扰他们的沈念,寄修似乎悟出了点儿什么,眉眼间略有几分笑意。他将沈念从公主身上又提了起来,慢悠悠地说到:
“不是。”
沈念:“?”他懂腓腓的语言吗就在这里乱翻译,她怎么不喜欢美女了?她喜欢死了。
“寄一,你过来。”他忽然对着不远处站着看戏的小团子挥了挥手。寄一听闻,迈着小短腿哼哧哼哧地跑了过来,“她还没有吃东西,带她去伙房吃点东西吧。上次给你买的那些糖饼还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