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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整个重安岭不全部都是人类无法踏足的原始森林,但是最起码三分之二的部分是从未有人类踏足的禁地。

重安岭最北边的横跨面, 一直都是中原腹地和漠北游牧民族之间的一道天然屏障, 只有乱世里没有生路的人才会一头扎进去寻求生路,但从来只看到有人进去却从来没看见有人出来的,所以谢砚这个若是就非常站不住脚。

“这不能吧。”沈华觉得不可能, 但他这个人也从来不会说很绝对的话, 他喜欢唠嗑喜欢八卦, 常和人交谈,特别是在现代日常吃瓜,而面对现代网络上常出现的反转反转再反转的大瓜,时间长了自然知道不能轻易对一件事情做出判断,否则总能体会啥叫光速打脸。

沈华别看性子开朗热情有大咧咧的,但其实内心对自己有很清晰的认知这件事情是有些小自豪的,所以他喜欢说笑喜欢八卦喜欢吐糟,喜欢很多很多, 就是不喜欢被打脸不喜欢道歉。

但是偏偏他还道德感很强,若是真做错了事情不道歉自己就难受的要死, 久而久之,说话做事留一线, 不定死人事物就成了他的习惯。

哪怕心里觉得这事儿肯定不存在, 但他只表达自己的怀疑, 却不会用绝对的语气去否定。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真的有这种厉害的人呢?

毕竟他妹妹不就是一个bug嘛!

三个时辰之后沈华非常庆幸自己没有下断言,不然这会儿怕是脸被打得啪啪响。

谢砚带着人过来之后,整个营地一下子就人闹起来,篝火也多了好几堆,那些侍卫出去没多久就带回了好几只野鸡和兔子,还有几个人拖了一只野猪回来,也有采了果子回来。

等到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整个营地都飘满了烤肉的味道,沈华和谢七谢八勾肩搭背,还贡献出了自己带的笑料。

拿着一只兔腿当话筒还朗声高歌一曲,虽然是大家从来没有听过的怪怪的曲子,但就是听的人心惊又震撼。

沈华咬字清晰,气息绵长,声音的穿透力也不错,热血的同时带着一丝沧桑从容:“战吗?战啊!以最孤高……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唱完最后一个字率先自己鼓起了掌,“来给我鼓掌,谁要唱?”

谢砚细细咀嚼沈华唱出来的歌词,抬手鼓掌,整个营地就都是掌声。

“老庄喜欢哼小调,来一个。”一群人立刻把一个脸微红的男子推搡了出来。

“好,我来一个。”老庄挺了挺胸膛,明明是一个高大的汉子,但是声音带着一股子水乡的温柔,口中小曲一出简直梦回江南水乡。

谢七坐在谢砚身边,看着已经沉迷听人说传闻的沈华,不由自主地道:“沈家二郎君当真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