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踢键子,捉个迷藏都是十岁小女孩时才能做的事儿。
檀婉清的这具弱不禁风的身子骨,实在像极了母亲,三天一头疼,五天一小病,美则美矣,却是玻璃娃娃,自小在府中又是精细着养,更显体质娇贵,这些年为着改善,檀婉清也是想过诸多办法。
有一段时间京城贵妇十分热衷于赌马球,她便想,这马球是打不了的,但马儿却是可以骑练一番的罢。
无论如何,也是素有运动之王之称的项目。
为了学会骑马,她也是受了不少蹉磨,总算是学会了,自此后,闲时便会骑上一会儿,虽不说技艺精湛,但身体确实好了许多,若不如此,无论如何也无法在流放途中咬牙坚持那般久。
可就算时常乘骑,但骑的多也都是带鞍的良马,从未像这样无马鞍脚蹬,空荡荡的骣骑过。
极快的速度之下,不安感是成倍增加的,她也只能有些惊吓的揪住马鬃,以防被马身甩下来。
可是,非常稳,没有丝毫僵硬与不适。
她余光注意到,身后的男子,只是靠着小腿力量,与缰绳就能自如乘骑,这般技艺,恐怕没有熟练的鞍上骑乘的经验,是绝对做不到的。
马术的最高境界,大概就是人马合一了吧?
檀婉清仿佛也能初窍一二。
虽有些夸张,但身下军马极有灵性,想必是与其主人经过无数场浴血苦战磨合出来信任与默契。
那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产生的。
他并没有策马直走北门,而是绕过大路,顺着僻静的小道,进入人并不多的谷街,最后自西城门离开。
西城门多走车辆与马匹,今日进出的人并不多,两个看守城门的守门军士颇为清闲,见到自家守备大人还打了招呼,可是当见着大人一日三刷的爱马上,居然坐了个女人,一个个不敢置信的将眼晴瞪的溜圆。
直到连马后灰都看不见了,才回过神儿来,两人同时用手揉了揉眼晴,对视一眼,低呼了声。
“黑炭头可是救过大人的命!大人也一向视其若宝!除了自己,从不让别人碰,更别说骑了……”
“更别说是让女人骑!”另一军士加重女人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