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在乔微刚说完这句话后,崔铭浩就果断道:“一派胡言!我和若淑是举办过婚礼的,若淑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媛媛是我的嫡长女。”
旁边的苏若淑听后也高傲地抬起了头,对着乔微和闻氏道:“我不会给人做妾,做姨太太。”
崔铭浩握了握旁边苏若淑的手,安慰道:“你放心,我绝不会委屈你们母女。”说完后又对着对面的乔微和闻氏厌恶道:“收起你们那些小心思,只要你们在崔家老老实实的,崔家不会少你们一口饭。”他本来今天不愿意就说此事,还想给闻氏留些面子,可乔微先提此事,迫不及待地就想要压若淑一头,这让崔铭浩对闻氏和乔微更反感了。
“那可就不好了。”乔微看着对面的崔铭浩眼中划过一道冷光,“民国实行的《民法·亲属编》中明确规定了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当然如果您娶姨太太也就是妾,按照司法解释‘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如果您认为这位苏女士是您的姨太太那她就是老爷你的家属。可若是老爷将苏女士认为是妻,那就是重婚罪,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老爷马上要当政府官员,想来以后政敌不会少,若是他们拿住这个把柄对老爷的仕途下手……”乔微说完后看着崔铭浩眼中有些慌乱,旁边的崔老太爷和崔老太太看向苏若淑的眼神更加不喜,乔微嘴角勾了勾。
“我这也是为老爷着想,不是吗?”乔微道。她真的不喜欢民国,民国是真的很奇葩,连婚姻法都很奇葩,当然这也和当时从封建社会刚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有关。华国的古代实行的一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是合法存在的,但是民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纳妾的风波一直屡禁不止,这个时候妾不合法但法律将妾却定义成了亲属。
民国的一些立法解释中这么说,“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所以民国时期才有这么多的姨太太。民国将养姨太太的行为不定为重婚罪,只定为“通奸”,通奸算是作风为题,不算是犯罪,这也是乔微为什么说民国律法奇葩混乱的原因。
按照民国的婚姻法,也就是说如果崔铭浩将苏若淑定义为“姨太太”,那就顶多算是作风问题,甚至还算不上作风问题,因为民国养姨太太很正常,一些军阀甚至都会养上几十房姨太太。崔铭浩这种情况,甚至还有可能被夸一句“洁身自好”。
可如果崔铭浩将苏若淑定为“妻子”,那崔铭浩就确确实实犯了重婚罪,毕竟一夫二妻到哪里都是辩无可辨的重婚,在民国也是犯法犯罪。
乔微说完,当事人崔铭浩还没说话,一旁的崔老太太就有些坐不住了,她对着自己儿子求证道:“这说的都是真的吗?”
崔铭浩不说话,只是他看向乔微的眼中有些阴蛰,他不明白一个小姑娘怎么还懂法律了?不是说闻氏不识字吗?怎么能教出这么一个女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