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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议论的白女族人们说着说着都意动起来,尤其是其中一些老者,自觉已经是知天命年龄,就算立时死了也不算横死,能在死去前看一眼神迹,才是没白活,抱着这样的想法,她们首先踏出了脚步。

人是群体性生物,在一些集体行动中,往往只要有人带头,其他人就会有勇气追随,于是在有这些带头老者们行动后,其余人也立刻纷纷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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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竹,你为什么要在山上留下那个?”麦家康骑在马背上,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脸颊。

何雨竹笑道:“当然是为了咱们回金国后做准备啊!这次银屏山上有了那座神像,等以后咱们在金国出风头,传扬到北国境内后,一定会更有趣。”

“呵……我看你是唯恐天下不乱。”麦家康这说话口吻要是不那么温柔,估计说服力更强一些,不过他本人也没想过要说服什么就是了。

所以在这么随口说了一句后,就又接着问道:“对了,咱们既然从另一边下山了,接下来要去哪?立刻回国吗?”

“呃……虽然立刻回国也不错,不过难得来一趟北国,就这么回去有点不甘心啊!不如咱们去北国京都看一看,浏览一下北国京城的风采?”何雨竹听后沉吟了片刻,对麦家康问道。

麦家康听后点头道:“也好,顺便咱们还可以买一些北国的土特产回去,北国盛产各色宝石玉石,咱们可以多买一些,有时空镜盛放,带回去也容易,以后给你打首饰用。

可惜只在北国才有的天蚕织就得丝绸是北国皇室贡品,否则咱们还可以多买一些天蚕丝绸回去,给你裁衣衫穿,我曾听闻天蚕丝天生碧绿,织出来的布无需染色,就碧柔光华,是稀世之珍呢!”

“是吗?那有机会的话我还真想看看。”何雨竹听麦家康这么说,尽管麦家康只是随口一提,她精明敏锐的脑波却忽然想起郑丽华的父亲、叔父两人的名字中有一个就是天蚕生长的地方。

那地方似乎就是处于北国境内,根据书中剧情中,在女主已经嫁给了男主后,作为姑母的皇后郑丽华跟进宫给她请安的女主李淑仪闲聊时提起,说是天下最好的丝绸是天蚕丝织造。

天然碧绿,色泽柔亮、宛如月华,顺滑无比,堪比羊脂白玉,可惜这种天蚕丝只有北国一处柞林内才有,是一种名为天蚕的蚕类吐丝而成,而这种天蚕食用其他桑叶等食物,都会病弱而死。

或者吐出灰白色蚕丝,唯有这种天蚕食用当地柞林内的柞树成长,才会在化茧的时候吐出人们追捧的碧玉一般色泽的天蚕丝。

只是这片柞树林面积有限,其他地方的柞树天蚕也不适应,使得即使有皇家寸步不离的维护,每年出产的天蚕丝还是十分有限,有一寸天蚕丝绸一两金的高昂价格,就是如此人们也没办法买到。

因为无论前朝云国还是如今拥有产地的北国,都把其列为皇家贡品,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唯有讨得帝皇欢心的臣子眷属之类才能偶尔得到少量赏赐,这量少到什么程度呢!

一次赏赐的量要是能做条裙子、或缝制一件袍子的话,就是极为体面的事,南国皇后郑丽华家祖上就是开布店的,作为卖布人自然对传闻中的天蚕丝绸极为憧憬向往,为此其祖父还给儿子取了天蚕产地的名字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