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个我这边有事情,苏先生这几天一定要好好休息。”苏迨眼里的憔悴一看就知道许久未睡好,林熙冬再次叮嘱后,就小跑走到刘阳旁边。
面对家属的感谢,确实在林熙冬这边还不如手术的成功来得放松,毕竟前者还要考虑沟通情绪,林熙冬摸着脖子,跟着刘阳一同往外走:“是有什么事情?”
“上次手术的倒钩缝合,我们科里有人向你申请过论文授权么?”刘阳作为泌尿科的主任,是听过林熙冬曾经帮过一些主治医生做手术,“你那天做的肾缝合技术,是你自己创新的缝合技法么?”
临床手术和实际论文撰写是可以分开的,只要能够讲清楚对应的来源就可以。
也就是说,助手是可以帮主刀写论文的。
周倩的第一篇论文《特殊倒刺缝合法在复杂性肾贯穿伤的应用》算是复杂创伤手术穿插出来的分支,刘阳本就是主刀之一,也是实际负责肾损伤的主刀,只做这部分的探讨应用,作为论文主要人其实并没有很多问题。
但关于第二篇《缝合法对创伤性肾损伤的临床效果分析》,虽然只是作为开篇没有实际研究意义,但也有可能侵犯林熙冬的权益,虽然因为缝合来源是林熙冬,周倩还特意挂了她的名字,但独创性缝合法,对于外科医生是可以用自己的名字命名的缝合法,对于医生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成果,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给别人抢先发布。
虽然缝合法没有专利之说,可对方毕竟是院里的医生,而且还是深受倚重的天才医生,他不可能为了两篇论文得罪一个有技术也有后台的医生。
而最关键的是,这篇论文刘阳放在论文第一个位置,可上面挂的名头是通讯作者,并不是一作。
周倩巧妙的地方就是在这,她看似第二个位置,但实际她还是论文的一作。
论文作者是有顺序说法,一作和通讯作者是论文的两个主要核心,一作代表了文章的执行人,通讯作者则是文章的负责人,周倩把自己的名字放在一作,意思是如果这个项目展开,她想要作为真正的执行人,而且愿意把这个成果给到刘阳。
毕竟通讯作者才是这个论文核心。
林熙冬想起之前邮箱里的一篇肾贯穿伤和钢筋创伤论文,作者不仅自己写了,还直接帮她写了一篇贯穿伤,不过她当时是直接拒绝,甚至给到一些建议:“是一个叫周倩的?她……论文很积极,但是没有对应能力的医生来写论文,我不赞同。另外,这个缝合法也不是我原创的,是施耐德教授之前做肾肿瘤手术做的研究,论文还没发表,他给我看过后,我做了一些优化,大概过段时间会发表,到时候我会在院里做一趟分享课,你们可以来一起学习。”
“好的……”刘阳自然知道施耐德教授是谁,“不管怎么样,还是非常感谢。”
也听出了林熙冬的拒绝之意。
随后,林熙冬回忆起收到的论文质量,以及对应手术结束的时间,对方确实花了不少经历,不由提醒,“我大概看过她的论文,做了功课,学习理解能力也很强,但既然想发布论文,就需要真正掌握这个技术,再做细致的拆分讲解,才更有意义,您做为导师,应该好好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