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上菜的空档,他们坐着喝奶茶。
“弗雷恩,这就是你说的好吃的店?”贝蕾娜皱着眉头打量这间简陋的小店,要不是知道弗雷恩的为人,还没走进来她扭头就走了。
说实话,汉罗克也有点嫌弃,不过反正不是他要请客,对他来说有肉吃有酒喝就行,也就没说什么。
他们来得晚一点,点的菜还没上,坐在他们边上的佩蒂丝兄妹比他们来早一点,菜就先上了。
阿瓦达虽然也喜欢喝酒,但可不会管这饭馆“长”什么样,菜一上来两眼顿时放光,口水不由吞咽了好几下。一来是太饿了,二来是肉太香了,他都顾不上说话,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个烤肉饼咬了一大口,然后又叉着一块酱肉再往嘴里送。
他嘴里一边吃着,示意佩蒂丝也赶紧吃。
这酱肉的味道真是太棒了,他自从上次吃过就念念不忘。今天好不容易不用加班,一定要吃个够!
佩蒂丝也饿了,掰开一块烤肉饼轻轻吹了吹,也美滋滋地吃起来。
虽然有点遗憾今天居然没有芋头豆腐煲,不过这粉蒸肉看着也不错。她尝了尝一块粉蒸肉,入口第一感觉是十分软糯,香酥爽口。肉两分肥八分瘦,虽然看似蒸透了,不过却嫩而不糜、油而不腻,带着一股独特的清香味,浓郁悠长。
肉的下面铺着一层藕片,吃起来粉粉糯糯的,汇聚了藕的清甜和肉的味道,她吃着就停不下来了。
“哥,这个藕好好吃,你吃吃看!”
阿瓦达欢快地啃着美味的排骨,顾不上说话。
他们两人吃得香甜,食物散发的香味“来势汹汹”,弗雷恩他们本来也饿了,见此更觉得饿了。
几分钟后终于等饭菜上齐,弗雷恩第一个先开动,朗声道,“快尝尝,要是不好吃,改天我请你们吃鹅汁烧白腰和酒炖牛犀腩。”
鹅汁烧白腰是贝蕾娜最喜欢吃的烤肉,做法繁杂,小镇上没有卖,她自己又做不来,不过弗雷恩的阿姆会做,味道非常的正宗;而酒炖牛犀腩则是汉罗克一直舍不得去吃的一道菜,不为别的,这菜太贵了,他就在主城里吃过两次,都是别人请的。
闻言,两人一喜,不过尝过这些吃食,他们很快就被折服了。
“弗雷恩,难怪你来也要自带酒,这酱肉真是够劲儿!”
菜一上来,汉罗克是个实实在在的肉食动物,一眼就瞅准了眼前的那盘酱肉,外观是最实在的,颜色是最诱人的,味道是最霸道的,只要吃上一口就想吃第二口,吃上两口就想来一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