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韭叹口气,她真难熬,她只能欣赏欣赏自己,包里掏出来口红,人口红还带个口红套子呢,可精致了,特别漂亮,也少见。
刘平南看了一眼,“这个是黄金的吧?”
因为很闪很亮眼,他比较懂黄金。
绿韭点点头,这么大一点儿,就那种网纱一样的,迪拜那边人不是喜欢穿黄金衣服吗?这个工艺差不多,口红做了个套而已,人还能收口的呢,一下拉开就能取出来口红。
刘平南就没有多大兴致说话了,这肯定不便宜,而且能买这玩意的人,钱不缺。
等人走了,他更兴致缺缺了,就很想不明白,郑绿韭这样的人,怎么就发家致富的,命好吗?
但是仔细琢磨琢磨,命也不算好啊,从小生长穷山沟里缺吃少喝,十年苦读算少的才爬出去,在大城市打拼这样的人不能说命好。
怪郁闷的,他培养的儿子,海歌那什么条件啊?
他觉得就是郑郁红拉低了智商,她基因不行。
老郑家,基因都不行,郑立阳那是下苦功夫干苦力出头的,家里孩子就没有一个成气候的。
郑郁红这会儿在医院里也长脸了,你看娘家还是有拿的出手的人哈,那许东阳不就怪好,她看得出来刘平南眼里看得上他。
结果就听刘平南冒出来一句,“就是个花瓶,我早就说了,你那个侄女,就是个花瓶,天天摆着花钱的。”
那么个破口红,你还能寻思着给它找个黄金的套儿装饰,你说你这个心思用在别的方面,用在工作上事业上,你也不至于这么多年还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
“那人家也不缺钱,人家就能赚钱,花不完的钱。”
刘平南翻了个白眼,呵呵,“你知道啊?你能看到她死啊?”
噎死,真的噎死,郑郁红真的有时候恨不得捶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