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还得是您戚公子心胸宽广。”
季南嘉知道这个世界男子有多难,将心比心,戚贤愿意跟她好好过,她自然是要负起责任的。
至于陆向频……
她是真的欣赏这样的人,在这样一个环境下还能挣扎着走出一条属于自己路的人,本就只得敬佩与尊重。
这里的男子大多如同菟丝花,依附母族与妻主而活。像陆向频这样独自担起一家之主,养活弟妹还能想到踏出后院走出来的人少之又少。这样的人有自己的路要走,亦会为自己要守护的东西努力拼搏。
他已经不需要旁人给他一个家了,他自己便是自己的依靠。
而对方不像对她有意,只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好友。
而自己这点小心思,还是歇了为妙。
毕竟她有丈夫孩子有家人,大家身上都有自己的责任,她正是清楚,所以才愈发欣赏他。
……
“小季家的,带着孩子干啥去呢?”一个扛着锄头的中年大叔问道。
牵着孩子的男子停下笑着打了声招呼:“是王叔啊,文茵,快叫叔爷。”
背着个小竹篓的季文茵奶声奶气的喊了声:“叔爷好。”
被唤王叔的男人笑的见牙不见眼:“嗳、嗳好孩子,跟着你阿爹干什么去呀?”
戚贤羞涩的笑笑:“这不是听妻主说弄了个什么菌菇养殖基地,这小家伙缠着她母亲好些日子要去采蘑菇,妻主便让我带她去看看呢。”
“还是你们家小季有本事,当真是读书人的脑袋瓜子就灵活些。”
“阿爹,快点儿,去晚了小蘑菇都跑了!”
“快带孩子去吧,我也家去做饭了,有空来叔家里吃饭。”
“嗳,您先忙,有空一定去。”戚贤笑着抱起了孩子,又亲了亲她一口:“真是个小冤家。”
季南嘉带着孩子来到苏城祖籍已经两年了,长女季文茵也已经快三周岁了,因为季家老宅是在县城,依山傍水,加之季南嘉来后出钱出力修路种树,带着村里的大伙儿致富,如今大家都说城里未必有他们这阔气呢。
戚贤自打来了这乡下,完全没有戚父担忧的受苦受累,没有长辈在跟前,他反而心情舒畅了许多。
再加上夫妻二人水到渠成……
想到此处白皙光滑的脸上红晕覆盖,他当这人没开窍,对这事儿又无甚想法呢?谁知道一旦开了口子,但凡她兴致来了第二天他总是要在榻上歇半晌才有力气下床。
直到孩子兴奋的叫声把他的神智拉了回来。
“阿娘!阿娘!”小丫头兴奋的拍着自己父亲的手臂,指着正在跟一位老者搓着稻粒的女人,只见她身着粗麻布衣,挽到膝盖的裤脚露出白皙光滑的双腿,戴着斗笠,身姿挺拔,在一众农妇中她显得格外出众,加之自身的气度,让人一眼便只看见了她。
季南嘉被曹先生推了推手臂,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便看见男人抱着孩子站在远处冲她温柔的笑着。
连忙扔下手里的东西,在一旁的桶里洗了洗手,拿着两个干净点的斗笠向丈夫孩子走去。
“这么大的太阳你们怎么来了?快把这胖丫头放下来,多沉啊!”季南嘉替男人戴上斗笠,又蹲下给自己女儿戴上。
戚贤看着女人满头大汗,心疼的掏出手帕替她擦干:“茵儿说你答应她今日带她去采蘑菇,所以就来了。”
“茵茵不胖!阿娘坏!”小丫头也知道这不是好话,嘟着嘴求抱。
季南嘉连忙后退几步:“自己走!阿娘身上脏。”
“可用过饭了?琼英跟睿清呢?怎么没人跟着你们?伞也不撑一把,这几日太阳可毒了。”
“今天太阳这么大,基地在山里,要走许久呢。你要不先回去,我带她去就是了。”季南嘉看着大太阳,又看着已经出汗的丈夫,有些心疼道。
“带着他们太打眼了,你若是忙下次去也是一样的,她小孩子家家新鲜也就是这一会儿,别耽误了正事。”戚贤温柔道。
季南嘉摇了摇头:“既然答应她了,自然是要带她去的。不过山里蚊虫多,路也不好走,你要去吗?”
戚贤知道,带着孩子她怕顾不上自己,便体贴道:“那可巧了,前儿黄伯答应了教我做糯米椒,这小丫头在总是不方便。你带她去吧,晚上回来吃饭,我给你做你爱吃的荷叶鸡。”
季南嘉自打回到祖宅,便围着周边山林跑了不知道多少回,去年三月发现这座山上有一处冬暖夏凉,天然形成的凹槽,此处的蘑菇便是六七月这般炎热的天气依旧一簇簇的,格外喜人。
因为猛兽把关,这里也没人发现,更别提有人敢闯进来了,也就是季南嘉仗着学了几年的武艺,闯了进来。
这里面跟着曹先生,一边念书一边实践,时不时还做些小发明,知道这个世界有橡胶与乳胶,只是作用没有被发明出来,数量也稀少,季南嘉通过两位大儒的关系,托人大量种植,而经过反复实验,也就做出自己能用的量。
投入使用后,改良拉货的车轮套上轮胎,减震后效率瞬间上升,什么简易版的升降机,在运输这一块儿简直省了太多的人力。
而季南嘉的种种发明由于没有扩张使用,也没有上表,季母也知道时下认为这些都是微末之技,除非等真用扩大生产后,这背后的利益与对人生活的巨大改善后,才会得到认可。
自然替自己女儿捂着,等她赴任,在地方做出一番成就后那时才是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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