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前编写了《千娇百媚》,可谓是一战成名,现在十洲三岛还流传着他的传说,说君王马前是最懂得欣赏美人的小说家。
为了吃饭而出卖徒弟和自己色相的妄机宜脸不红气不喘接受了大家的赞美。
妄机宜重新回归,同门都很惊讶,他们都以为朝天子骨埋黄土了,没想到人还活蹦乱跳的!
嗯?还养了个女儿?
他们瞳孔震动。
妄机宜抱起脚边的小姑娘,她约莫五六岁,眉间一点红痣,本该是热烈活泼的,而与此相反的是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妄机宜笑着道,“来,红儿,见过你的师叔和师伯!不然可没有见面礼拿!”
同门们:“……”
他们就知道,这家伙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说不定这突然诈尸,也是没饭吃了,想要薅光他们!
太黑心了!
他们一边心痛掏宝贝,一边热情寒暄,试图转移妄机宜的视线,免得这人渣老盯着自己的须弥芥子,恨不得一手掏空,太可怕了!
“朝师兄,怎么不带嫂夫人过来?”
不等妄机宜回答,他臂腕里好似观音小童的小姑娘答道,“我是他童养媳,也是你们的嫂夫人,找我何事?”
咣当。
众人还在挑拣的宝贝们顿时落地,一个个全傻了。
好一个老不羞!这么小都下得了手!
妄机宜面不改色把他们的宝物收起来,“红儿,快多谢师叔师伯!”
诸君后知后觉。
“……混蛋!你故意的!”
妄机宜眨下眼,“什么故意的?你们都扔地下了,肯定是都不要的,我替你们收了,一定会好好珍惜的,你们不用谢。怎么,你们送出去的见面礼还要拿回来吗?唉,红儿啊,你这些师叔师伯啊,特别抠门——”
他的嘴被一道道禁言符封住了。
同门们铁青着脸,“我们还要写东西了,就不送你们出去了。”
妄机宜顶着一嘴的符箓,走出了十洲三岛销量最好的十二郎书斋。
女童伸手,把他符箓一张张揭开。
他们走在街市上,人流如织,车马如龙,一副生活气息浓厚的人间画卷。
妄机宜摘了一串糖葫芦,诱哄着说,“想不想吃?想吃你就得告诉我,谁教你叫童养媳了?放心,我就是问问,看你有没有交坏朋友,我是个文弱书生,绝不对他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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