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喜欢他。
她要他。
戚厌的颈后开始滚入热风。
持续发烧。
他下意识捏紧指节。
绯红吞咽下那一小块被嚼得碎烂的牛肉,意有所指,“很好吃,跟主人一样。”
这一顿饭吃出了天雷勾动地火的感觉。
饭后,绯红推着他在庭院走动。
“咦?这丛菊开了?”
只见毛竹与小灌木之间,开着一片花色嫣红的小菊。戚厌性格强硬,作风冷厉,自然不屑于跟这些花花草草打交道,但他看绯红好像格外爱惜那一丛红菊,随口问了句,“这是什么品种?挺漂亮的。”
绯红含笑看他一眼。
戚厌顿时觉得自己问了一个不得了的问题。
女人的嗓音悠悠荡荡的,“这个呀,是非洲菊,又叫扶郎花,是一个少女出嫁后,用这个来装饰厅堂,结果呢,她的新郎喝醉了,东倒西歪的,少女新娘只好扶他回房休息,宾客觉得他们挽扶的姿态跟野花很像,就给它取了个小名,叫扶郎。”
饶是戚厌心肠冷硬,也忍不住被她的描述动摇了一下。
“……出嫁……扶郎吗……”
他现在这废人的状态,可不得她来挽扶吗?
她要不是真喜欢他,怎么会愿意留在他身边?
戚厌的坚持正在飞速动荡,结果这女人趴下来,热气拂耳,“你觉不觉得,这花低垂下来的样子,茎枝弯曲,像不像你趴在桌子——”
“你闭嘴!!!”
戚厌羞恼不已。
他就知道,他就不该对这个烂人有所期待!!!
“嘎吱嘎吱!”
他飞快抡动轮椅,手背过于用力以致于青筋突起。
戚厌发誓要远离魔鬼!
但还是没逃得了。
绯红勾住他轮椅后头的板子,“跑那么快做什么?我说说而已,又不真的动你,我还是很听医生的医嘱好吗。”
戚厌闻言冷笑。
这话她说得也真不亏心。
绯红自从吃了一顿牛排之后,浑身燥热,在空调房里坐了半个小时也驱散不了躁意。她也不是什么遵守清规戒律的善良货色,在佣人了然的目光中,坦然抱起男主就走向了卧室。一向反抗激烈的家伙,却任由她施展手段。
绯红意识到他不对劲。
“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