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芸和薛老大的亲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和薛老大相处的时间不多,也没什么感情,反而小叔子长的高大英俊,浑身又有力气,她看了心中欢喜。寡妇再嫁比比皆是,嫂子改嫁小叔子的也有,所以胡小芸才敢提出来。
当然,胡小芸也只是在薛母面前说说,不敢在薛老二跟前说,毕竟薛老二还是很敬重她的。
薛母听了胡小芸的话,非但没有骂她,反而觉得这件事情可行。大儿媳妇年纪轻轻,长的又出挑,放眼十里八村都没有比她更好看的,老二若是真的娶了她,也是一桩美事。最重要的是老大的孩子是他的亲侄子,他肯定会当亲生儿子来疼。总比找个不熟悉的后爹好太多。
伯父变父亲,孙子以后有靠山,二儿子的婚事也解决了,两全其美的事情,薛母想了想,当即便同意了。
之后胡小芸负责说服娘家人,薛母负责说服薛老二。
薛老二刚开始听到薛母要他娶长嫂的话,简直惊掉下巴,想也没想的拒绝了。大哥和他是亲兄弟,两人从小关系就好,让他娶大哥的女人,他如何办得到。
薛母眼泪汪汪,说了小孙子的各种可怜,又闹了几天绝食,薛老二敌不过亲情,最终同意了。
胡小芸在娘家闹了一场,娘家人气疯了,最后扬言没有她那样的女儿。胡小芸依旧坚持嫁给薛老二。
两人亲事定好,薛母让老二喊了村长过来,胡小芸和薛老二在村长的见证下拜了堂,就这样结成了夫妻。
二嫁的胡小芸没有婚礼,没有婚宴,她还没出月子,且薛母也快不行了,只能简单拜个堂完成仪式便行了。
薛母没撑过当晚便撒手人寰,胡小芸和薛老二简单给薛母办了丧事,把她葬进了薛家祖坟。
五口之家,一下去三,谁的心里也不会好受,好一段时间,薛家气氛沉闷。
之后的日子,胡小芸在家里带孩子,薛老二去镇上做苦力挣钱。薛老爹临终时让薛老二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进山打猎。没了打猎的进项,他只能去外面谋生。
半年时间内,薛老二大多时间吃住都在外面,偶尔回来,也是自己一个人住,不曾和胡小芸同房。有次胡小芸不满的说了几句,薛老二回来的时间更少。
大半年的时间,薛老二在外面走镖,挣了几十两银子,终于把欠的银子还上。胡小芸以为两人能好好过日子了,结果朝廷征兵,每家每户必须出一个壮丁,薛老二又进了军队。
薛老二临走之前给胡小芸留下了全部身家,他走镖大半年,还债之后还有十多两剩余。得知自己要打仗后,趁着还没进军队,又去码头干苦力,多挣了三两。姜朝皇帝英明,应征的士兵是家里的壮劳力,怕他们进军队以后,家里老小没有稳定进项,提前拨付了二十两银子军饷给家里。胡小芸有了将近四十两银子,只要好好过日子,五年之内绝对不愁吃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