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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十四阿哥本人被德妃娘娘宠着长大,和九阿哥又不同,他人聪明,读书习武都好,打小就立志做大将军,平日里人傲气着还倔强着,每次惹得亲哥四贝勒训斥他,他的性子越发偏激。

四贝勒和太子一方亲近,他和八贝勒亲近,莫名的就变成大郡王的一方,亲兄弟闹起来,亲娘也拦不住。

第二天,德妃娘娘拉着四福晋和十四福晋一起说话,又哭又笑的,那真是一颗当娘的心分成两瓣儿,苦不堪言。

“打得好,打得好。多打几次,要他长长记性。十四媳妇,你也不要怕他,他要敢给你脸色看,你只管来找我,我倒要看看他还怎么撅屁股。”

十四福晋响亮地答应一声:“哎。娘娘您放心。我一定不惯着他。娘娘您今天用饭怎么样?我这新学了荷花羹,给您带来……”

德妃娘娘喜不自禁。四福晋坐在一边,笑意吟吟的看着婆媳亲近如母女,手里捻这一块荷花糕,嗯,真好看。

皇家里普通的一天。福庄里头,潇洒用完午膳飞到池塘里摘莲蓬,潇然道长从外头回来,接过来莲蓬,摸摸师弟的脑袋,抱着他坐到假山上,问他:“天花好了,师兄已经写信回去。南京的亲友们都放心了。”

“潇洒棒棒哒。”潇洒小道士很骄傲,“打败天花。”

“师弟棒棒哒。”潇然道长笑着,眯着眼睛望着天上的白云朵朵,太阳高照,“天气不大好,估计明天要下雨。‘三只手’的那个朋友,带着那对母女上路,估摸着,不好走。”

“他们为什么要离开京城?”潇洒不明白。

“因为他们要回去老家。”潇然道长不想师弟过早地知道这些,“人都喜欢落叶归根,和叶子一样,叶子落了掉到地面上。老家是他们的根。”

“那孩子那?”

“孩子有另一番聪明,要不要见一见?”

“要。聪明,潇洒喜欢。”

女孩子是那外室的一个丫鬟,当时拼命地要救小主子,被打晕了过去,脑袋磕在地砖上,毁了容。那外室就收了她做义女,跟着乞丐一起回去老家。

至于外室子,到底不是乞丐的亲孩子,还有杨家的事情在,“三只手”本来要收做徒弟带在身边,却烦恼自己不会照顾孩子。潇然道长出去送他们,见到了,甚为惊喜,就带了回来。

这孩子中过人痘,傻乎乎地跟着进来福庄,一手里拿着一个孙悟空的捏泥人,一手里拿着一个放大镜,嘴里还留着口水。却是不吵不闹的,看什么都开开心心的。

“蚂蚁跑哦,蝴蝶飞哦,花儿开哦……”他在园子里看蚂蚁,追逐蝴蝶,看花儿……身上一件旧麻布的袍子穿在身上,洗的干干净净的,他还能注意着不给脏了。

潇洒看着他,眼睛越来越亮。

“他的身上,有着极大的热情,完全沉浸在有所发现时的欢欣愉悦中。他的母亲说,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一直躲在家里不出门怕面对外人。这次失去记忆,也是好事。”潇然道长语气感叹。“他母亲离开之前,亲手做的这件粗麻袍子。”

潇洒也是一个孩子,自然不懂潇然道长那些复杂的情感。他看着这个大哥哥很喜欢,这个大哥哥身上有一种不一样的东西,好似紫金山上的狼啊,老虎啊,鱼鱼们一样,一双眼睛和秦淮河一样干干净净的,却又是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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