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抿着唇,冷冷一笑,不予作答,这个男人把他当工具当棋子,心狠手辣,有的时候他也会想,是不是等他没有利用价值了,他就会毫不留情杀了他。
答案是肯定的。
有的时候深夜醒来,他发现床榻上躺了一些人,有男有女,满足地酣睡着,光裸的身上是纵欲之后留下来的痕迹,床单上是酒渍和j□j混杂在一起的污垢,炭火烧得太足,他觉得闷热,空气里是一股情~欲和香料混杂的味道。
他下了床,站在窗前出神,十九岁到二十一岁,眨眼三年过去了,他是京城艳名远播的男宠,不知多少人愿意付出一切做他的入幕之宾,他也放纵自己,声色犬马,沉溺酒色,诱惑男人,勾引女人,几乎没有他不能成功的例子,那些人在人前,都是人模狗样的衣冠禽兽,是国之栋梁,是肱骨之臣。
可是脱了衣服,他们也没有什么两样的,他见惯了权色交易,甚至说,他自己就是最好的筹码,那么肮脏的世界,浑浊的空气几乎逼得他喘不过气来,一天一天,把他变成了行尸走肉。
那一个东方未白的清晨,他呼吸到冰冷的空气,看到雪水融化之后的泥泞样子,觉得自己更脏,几欲作呕。
他终于厌倦了夜夜纵情声色的日子,他觉得疲倦,所以那天,他就随便穿了件粗麻布衣,走出了这个囚禁他三年的牢笼。
外面是车水马龙的平民生活,有小贩的叫卖声,行色匆匆的人们有着自己的平凡生活,充满了烟火气,他走在泥泞里,觉得恍然如梦。
有人发现了他的离开,追赶了上来,他想,抓了我,然后杀了我吧,反正我早就应该死了,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一辆马车撞了过来,让他跌坐在地上,他也不肯站起来,失魂落魄跌在那里,紧接着,有人从马车上下来,他看到她停在他面前,关切地俯□来,他徐徐仰起头,看到这个不过十四岁的少女,锦衣华服,容颜秀丽,一双眼眸波光粼粼的,鬼使神差的,他抓住她的裙摆,沙哑着声音求她:救我,带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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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怀光的曾经真的让人唏嘘,他被伤害,也伤害过别人。别看他现在对公主乖得和什么似的,其实这种乖顺和听话来源于他的爱和恐惧,和公主的身份没多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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