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家伙,白丝不过是日常罢了,黑丝才是……”
虽然习惯了这种幼稚的打架原因,但他还是不太想搭理。
洛森转头,试图把话题抛给室友:“捷克,你喜欢白丝还是黑丝?”
捷克捧着大麦茶,神情空洞:“我喜欢每天晨练一千米。”
洛森:“……”
无法抛给室友。
室友被击沉了。
击沉室友的罪魁祸首转回头,毫无愧疚之心:“我觉得,只要腿好看,白丝黑丝都可以。”
学徒A:“……你都要是吧?你很可以啊?”
学徒B:“……你这个答案不算,重来。”
洛森仔细想了想。
蠢宝宝的校服是白丝,蠢宝宝的常服是黑丝,蠢宝宝专门打扮好来找我时会刻意露……
“丝袜的触感没有皮肤好。”他得出结论:“光腿最香。”
白丝党与黑丝党立刻远离了博爱的光腿党。
他们并不知道洛森得出结论前脑子里出现了什么画面,唯独喝茶的捷克神色恐怖。
“你这家伙。”
他轻声道:“白丝和黑丝都真的摸过,刚才在比较是吧?”
洛森:“……”
他沉默了几秒,露出更恐怖的神色。
“你休想知道半点细节。”
捷克:我呸!
洛森立刻变脸:“你不想知道啊,哈哈哈哈,好兄弟,还要喝茶吗?我们一起去找老板加点烤馒头片吧,只吃肉串我完全没吃饱,你们今天找的这家店分量好少,加菜我请客,别和我客气啊。”
捷克:“……”
他黑着一张脸瞪着手里的茶杯,洛森伸手过来,用手肘搭住了他的肩膀晃晃。
捷克不说话,今天这货一连串的操作给他打击太大,捷克决心等到下一句“好兄弟”再原谅他。
可洛森只晃了一下,便和蔼道:“我不会继续哄你,捷克,你不够可爱,继续哄你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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