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明永忍不住为自己的随机应变点了一个赞, 看来他也是很聪明的人啊!
理由分分钟都能找几百个出来,想到这里, 他忍不住骄傲地挺了挺自己的胸膛,男神你快看看机智的我, 带上他这个小机灵吧!
他是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地方来的,就算是当不成男神的小弟,也要死皮赖脸地跟在男神身边, 见证这段历史的发生。
对的, 潘明永是一个重生者, 而且他还是在末世中出生的人, 他出生的时候, 顾安已经不在了,但是关于他的事迹,却流传下去,男神带领他众多的小弟,可以说是拯救了世界也不为过。
他是听着顾安的故事长大的。
虽然不知道自己死于变异动物爪下,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来到了他男神所在的时代,关于男神的事情,他当然是记得一清二楚的,所以毫不犹豫地赶来这个地方守株待兔,
正是因为男神他们的存在,所以人类才得以修生养息。
他也想跟在男神的身边,就算是当一个小狗腿也是极好的。要是他厉害一点,能够成为男神的小弟就更加好了。
可能是他跟男神的缘分不够深,他每天在这里转来转去,走了那么长的时间,也只是跟他碰过几次面而已,谈话的次数更是寥寥无几。
他们连话都没有说得上,想要成为男神的小弟,简直是遥遥无期。
做不了小弟,就算做男生的朋友也是极好的啊。
但是他们现在连话都说不上几句,这样一来,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加深感情的机会。
他记得很清楚,顾安会在后天的时候离开这个地方。一个男生离开这里,他想要混进去男神住的地方,简直是千辛万苦的,有那个时间,他还不如想想怎么样才能抱上男神的大腿。
潘明永现在心中是无比感谢,写下了男神事迹的无名者大人。
但是以前上学的时候并没有翘课,偷懒的自己把男生的事迹都背了下来,这样一来的话他就能提前知晓男神所做的事情了。
他就不相信都这样子了,他还抱不上男神的大腿!
“哦是吗?不过你要去什么地方的?我们的目的地可能不一样。”
潘明永眼睛一亮,热情的看着顾安,“我是要去华月市的……”
到目的地脱口而出之后,他有点后悔自己是不是说得太快了,然后补充道,“不是要到这个地方去投靠亲人的,要是你们不同路的话那就算了吧,我自己再想办法过去。”潘明永不情不愿的说道。
“那还真的是巧得很,我也是要到这个地方去的,我们是准备后天出发的,你打算什么时候走?要走的话就提前收拾一下东西。”顾安的嘴唇动了动原本拒绝的话没有说出口,答应了他,跟着他们一起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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