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眼前的姑娘,眼中渐渐熄灭的怒气,很明显的蹭蹭又高涨了起来,他本能的刹住了话头,可他不知道,这话头刹的,大概是最不合适宜的时间了。
不如?不如什么?不如军旅之人干脆的风格那般实用?
明卿真想等一会儿天黑了找几个人,套麻袋把对方爆揍一顿,从十三岁出来行走到现在,她头一次遇到对手输了之后,还能通过话语让自己相信对方本可以赢的。这就算了,毕竟双方路数不同,她也不想尝试那种过于血腥气的比试。
可......挽个剑花......挽个剑花对方也要挑毛病?说太过花哨?花哨?!!
他懂不懂,这是一种气势!游侠的气势!
这可是她自己独创的剑花,一般人学不会的!!他不会就算了,还说这个花哨?!!还想说不如军旅之人收剑的来得干脆实用?就当兵的好?就他们军旅之人厉害!!
她到底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姑娘,年轻气盛也不输旁人,听到这话感觉自己肺都要气炸了,恨不得再次抽剑出来把眼前的人劈死!
雷被见势不对,赶紧上来打圆场:将军有所不知,这剑花也是有门道的,一般看收剑出剑就能看出身份和渊源,所以相当于是半个自报家门,是游侠中的默契的规矩,都要练的。看着姑娘,呃,明女侠刚刚的动作,应该是出自家族又加了自己独有的技巧,实在是不简单,一般人是很难学会的。
明卿这才面色稍霁,没好气的白了对方一眼,转身就走。
霍去病抢着上前想补一句:我不是...
生怕这个将军再说出来什么惹怒人家的话语,吴渊也赶紧上来拽了霍去病跟雷被说话。
霍公子,刚刚你注意到没有雷被是没有挽剑花的,为什么呀?
雷被赶紧打圆场:我...许久未练生疏了,再说,军营的习惯总是刻得更深些。毕竟战场上若再让我起个范,同队的骑兵都不知道跑出多远去了,匈奴的弓箭也早就要了我的命了。
走远了的明卿,听到此话,脚步只稍微慢了两拍,随即又快步带人离开了。
霍去病收回目光,看向雷被,赞许道:其实这个转变的过程挺难的,不止是在身上的功夫,也在心态上有不少需要变的地方,看来你没少暗地里下苦工夫。
雷被心中感动,眼眶都有些热热的,从淮南第一剑客的地位上走下来,成为一个普通的骑兵,从潇洒随性的游侠到令行禁止的军伍之人,他为了这个转变付出的代价是一般人都理解不了的,声音略有喑哑,郑重道:这是属下应该做的。
嗯。霍去病点点头,赞许的拍拍他的肩膀,望着明卿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这样来头不小的游侠,怎么会突然就掺合到了马场的事情,不仅对自己敌意这么深,还脱口而出就是淮南第一剑客,对雷被的来历这样熟悉,会不会跟淮南有所牵连呢?所谓的解决了马场的麻烦,又是怎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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