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庭璋到底还是忍着不好意思,跟爹娘开了口,央求他们给买了一支笔锋不算很好的兔毛毛笔。一支小小的木杆子毛笔就耗费了孟氏半个月的买菜银子。
有了毛笔,他第一时间告诉了顾采薇,用手指细细抚摸着一根根兔毛,爱不释手。
顾采薇跟他两人,来来回回尝试了几番,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练字法子:
柳庭璋帮着熟识的木匠街坊打了一天刨花锯木的下手,要到了一块平整光滑的薄薄木板,与他的沙盘差不多大小,放在私塾桌上,刚好铺满整张桌子。
他又跟娘亲孟氏要了一大块从旧衣上裁下来的本色棉布,周周正正,比木板大出一圈来。
虽然布已经被用得能看到稀疏的经纬线,但是柳庭璋并不在意。
他将布蒙到木板上,用碎石头压住布的死角,就像是富贵人家用的镇纸一般,便用毛笔蘸了清水,在布上写起字来。
秦秀才见了,摇摇头说:“这法子不成的。我年轻时候也这么试过,水渍干得太快,根本看不清楚自己写得好坏如何。而且没有书法大师指导,毛笔字很难练出风骨来。璋儿,你还是先将炭笔字写好才行。”
柳庭璋恭恭敬敬地对秦秀才说道:“爹,孩儿想要先试试。”沙哑嗓音里蕴含着少年的意气风发。
秦秀才看看手握毛笔像是握着世上最锋利武器的继子,感叹一声:“初生牛犊子。”
便从柳庭璋处在最后一排的桌旁走开,转而去看别的蒙童抓着炭笔练习写字的情况,时不时弯腰给纠正一番。
秦秀才自然看不到,柳庭璋并不是在布上瞎比划。他是以顾采薇的字迹为底,做着描红的练习。
他们发现,只要顾采薇那里写完字不将纸张烧掉或撕毁,她所写下的字迹就能一直展现在木板上,像是拓印上去一般。
柳庭璋隔着布能清楚看到顾采薇的字迹,他不用墨汁而是清水所一笔一划描摹而成的字迹,顾采薇那边也能不差分毫地看清楚。
在水渍干透、字迹消失之前,顾采薇便能从字上推断出,柳庭璋落笔的笔锋在何处,点顿对或不对、写字先后笔画顺序等细节,然后有针对性地一一写出来改进意见,让柳庭璋下次注意。
这个法子一点儿都不费银两,柳庭璋只需要常常到厨房灶火旁烘干练字布便成。
柳庭璋练习得渐入佳境,进步神速,秦秀才直呼神奇,找不到原因,只能归结为柳庭璋能够触类旁通,在书法上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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