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我喝白开水就行。”
“好嘞。”王婶倒了一杯凉白开递给凌初夏,“考试结束啦?考得怎么样?”
“还行,反正不会挂科。”凌初夏说:“我的目标就是不挂科。”
于大姐笑着说:“老板也太谦虚了,再怎么样,你也是要代表学校出国学习的人,成绩肯定是很好的。”
“我只有英语最好,其他的都是一般般。”凌初夏喝完水,就看向店里两个明显僵硬住了的人。
“老板,这就是咱们店的新员工,这个叫潘响,这个叫蒋二班。”王婶指着两个新员工介绍了一下。
潘响是个理着平头的大个子,看上去魁梧健壮,但仔细看会发现他在这种季节也穿着长袖。
凌初夏之前听郝仁说过,这个潘响左手有一点残疾,不过目测倒是看不出来。
蒋二班个头不高,头发也是短短的,不过他长得很精神,看上去也很机灵。
他跟熊亮一样,都是明显的地方有疤痕,不过他是救火的时候烧伤的,面积不大,但是在下巴跟脖子上,所以回来以后也只能务农。
这次,熊亮把他们俩介绍过来工作,收入高待遇好,俩人都特别高兴,所以工作起来特别卖力。
“你们好,我是凌初夏,我的情况你们应该听郝经理说过了,我就不多做介绍了。来了咱们状元店,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你们尽管好好工作,有什么难处,尽管跟店长、副店长说,或者跟郝经理说也可以。”凌初夏笑容满面地说道。
因为公司渐渐发展起来了的关系,所以凌初夏考虑再三,给了郝仁一个经理的头衔,这样的话,更方便他的工作和管理。
虽然郝仁是后来居上的,但店里谁也不会嫉妒他。
毕竟郝仁是正儿八经读过大学的人,而且他的工作能力有目共睹,他做这个经理,大家都心服口服。
正说着,又有客人上门来买套餐了,凌初夏就让到了一边,让他们继续工作。
隔壁的书店已经差不多腾空了,但是房东一直没有松口,还是没有同意把店铺卖给凌初夏,这让凌初夏非常着急。
她站在书店外面看了一会儿,正打算去办公室一趟,就看见郝仁骑着自行车过来了。
“老板来了?我正要去找你呢。”郝仁说:“老李说,隔壁店面的房东同意出售了,就是价格要的有点儿高。”
“高多少?”
“比我们之前的最高预计还高出一成。”郝仁说:“算是整条街最贵的一个店面了。”
凌初夏说:“房东人呢?我们当面去跟他谈谈,还一点算一点,如果实在还不下来,高一成也要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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